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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如何防坑

阅读量:3886852 2019-10-28


近日,“51信用卡”被调查一事席卷网络,结合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对P2P网贷行业相关风险进行提示,互联网金融理财成为市民大众最为关注的热议话题之一。根据不久前在京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国民投资理财情绪指数报告》,互联网渠道正成为资管产品的主阵地。在互联网理财成为潮流与趋势的今天,已经投身其中或即将投身其中的你,究竟投的是“馅饼”还是“陷阱”呢?不得不说,提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至关重要。本期壹周理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互联网理财,说说那些事、那些坑。 

选择正规的购买渠道
宝宝类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走低,使得不少市民重新将目光投向银行理财产品。而不少人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又会纠结,是在网上购买还是去银行柜台找理财师购买? 
首先要说明的是,对于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而言,无论是银行柜台还是手机银行APP,都是正规的购买渠道,同一产品通过两种方式购买的结果是一样的。需要说明的是,部分银行为了推荐市民使用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会针对性推出收益较高的专属理财产品,此时在线上渠道购买比较划算。 
在购买时间方面,银行柜台购买理财产品需在银行正常营业时间内,晚上及法定节假日是无法办理的。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则不受时间限制,可24小时随时操作。而在安全性方面,银行柜台购买理财产品都要求进行双录,网上购买理财产品的数据也具备与网点手工数据相同的法律效力,且系统崩盘后数据也可找回,两种方式都非常安全。其主要风险在于投资者本身的风险意识,风险意识较弱的投资者通过银行柜台购买可能购买到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即使通过网上购买也可能受页面信息干扰而忽略产品风险,一味选择高收益产品。因此,对市民而言,无论是购买哪种理财产品,亦或通过哪种渠道购买理财产品,入场前提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都至关重要。 
要提防这些互联网理财渠道
互联网理财在时间、收益等多个方面都给投资者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在高速发展中,一些不法之徒还是会钻空子,从投资者手中骗取钱财。为此,记者梳理了网上部分常见的投资陷阱,提醒广大读者朋友在投资时,多加谨慎。 
1、网贷高收益陷阱。当宝宝类基金年收益跌至3%以下时,除了银行理财,一些“急功近利”的投资者转而将目光投向年收益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的P2P网贷。实际上,网贷一个较大的优势就是收益高,宣称的年收益从7%-30%不等,甚至还有更高收益的标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高收益一定匹配着高风险,投资者必须时刻牢记一句话:天上不会凭空掉馅饼。以市民投资收益30%计算,如果加上运营成本、平台本身需要赚取的费用、坏账风险,以此计算,那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就需要达到40%甚至更多,这些借款人又该从哪里找到如此暴利的行业呢?实际上,在互联网金融初期,一些新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标的收益率确实诱人,但当前行业竞争格局已经明朗,优势向头部大平台聚集,网贷收益率下行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市民在投资网贷标的时,一定要留意收益过高的产品,以免遇到不法分子打着网贷高收益旗帜设骗局。你看中的是他支付的利息,而骗子却看中了你的本金。 
2、币圈骗局。投资圈里有这样一句话:70后炒股,80后炒房,90后炒币,00后炒鞋……在诸多互联网理财陷阱中,虚拟货币的陷阱可谓坑了不少人,就连很多中老年人都“跑步”入场。记者了解到,币圈的陷阱花样繁多,有诸如空气币、传销币、骗子币、山寨币等多种骗局,这些鬼魅魍魉都是借了一路飙升的比特币和持续升温的区块链技术的风。以空气币为例,空气币就是没有价值的币,因为比特币源码是开源的,有点技术的人可以复制过来修改一下,生成新的币,这些币发行前通常会先进行预售,通常是用币换币或者现金换币,币换币众筹通常称为ICO,目前ICO已经被大部分国家明令禁止了。通常情况下,创建这种币的团队目的通常只为了圈钱,搞套源码,写个白皮书,找几个像是技术人员的人拍个照片进行一下宣传,然后给钱上众筹平台进行众筹,比如众筹到1000万后,花100万上交易平台,然后拿200万在币交易后拉盘翻个几倍,然后就砸盘走人,放在那里不理了,轻轻松松赚巨额收益。
 3、贵金属、外汇投资。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虚设 “贵金属交易中心、贵金属有限公司”等平台,吸引投资者投资,运行之初,平台所有数据同国际指数同步,给投资者“正规”平台的假象,并承诺高额回报诱骗投资者投资。实际上,这些交易中心根本不与市场挂钩,而是一种山寨交易,数据可以进行人为操纵,并未与真正的市场连接,投资者的钱并没有拿去投资,而是掌控在操控者手里,他们每天可虚构数据,随意篡改行情甚至用户交易密码,利用预先设置好的软件短时间内操纵价格,吃掉客户止损,让投资者瞬间血本无归。据悉,这种骗局不仅限于贵金属交易,在外汇、期货、原油等多个金融资产投资中均存在相似骗局,操作原理如出一辙。这些交易所、交易中心的名字往往拟得无比官方化,或者名字与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紧密挂钩,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对金融陷阱做到四个“不”
如今,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金融陷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本质特征不变。面对这种情况,市民要做到四个“不”: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对老板“实力”不崇拜、对企业“背景”不迷信、对熟人“热心”不轻信。具体掌握好如下要点:
一、要学习金融知识,经常看新闻,开阔自己的视野,尤其多关注一些法制栏目,多了解相关骗局案件,从他人受骗的经历中汲取教训。
二、要克服贪欲的心理,不能有“不劳而获”的念头,要靠勤劳致富。
三、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你出钱的时候,一定要多一个心眼儿,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送出去,要做到“只看不买”。
四、凡是要动钱的时候,不要相信骗子那些“不要告诉任何人”的鬼话,自己拿不定主意时,多找家人、子女及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商议,需要报警时要坚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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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验收P2P网贷业务将被取缔
提起互联网理财,除早已被大家熟知并采用的宝宝类基金外,一直以高收益著称的P2P产品无疑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口碑褒贬参半。近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 《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对P2P网贷行业相关风险进行提示。 《提示函》指出,请P2P网贷出借人谨慎出借,风险自担;P2P网贷借款人要遵守合同,按时还款;P2P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经营,严守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在《提示函》中,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还提到,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提示函》还指出,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借款人须按照借贷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应及时携带有关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由人民法院判定刑事被告人 (犯罪行为人)退赔责任,相关犯罪活动由公安机关负责打击。
此外,10月21日,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P2P停业机构已经超过了1200家,大部分为主动选择停业退出,还有许多P2P网贷平台准备良性退出。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网贷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青岛早报 记者 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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