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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速传播!医保参保缴费马上开始,财政补助不低于520元……

阅读量:3602129 2019-10-20




重要通知!
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要开始啦!
集中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260元,二档390元。
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缴费方式分为两种:1、个人自行缴费
2、到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学校集体户缴费
具体缴费方式有哪些?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起来看
《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做好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7号)要求,现将全市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省政府下达的全民医保覆盖率目标要求,2020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须达到常住人口数的98%以上,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四类人员”全覆盖。按2018年底人口统计数据,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参保任务目标见附表。
二、参保范围
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
三、筹资标准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医保发〔2019〕30号)和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鲁医保发〔2019〕57号)文件规定,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为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达到每人每年250元;2020年个人缴费的数额要达到财政补助标准的一半。依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个人参保按两档缴费,低档每人每年260元,高档每人每年390元;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四、居民个人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参保登记、缴费的,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除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外,还要承担原由政府补助的资金。
五、参保登记缴费方式
首次参保的居民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缴费,以往办理过参保登记手续的可直接缴费。
(一)参保登记
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镇(街道)社保所、社区(居、村)、学校等负责组织和受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1.在缴费期内首次参保的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社保所或所在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通过社区(居、村)、学校参保的,由社区(居、村)、学校负责办理信息整理和录入手续后,到所在镇(街道)社保所或所在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方式
1.个人自行缴费。参保人在参保登记成功后,可自行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2)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我要办税” ——“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自行缴费;
(3)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4)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配备税务社保费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的,缴费人可以通过自助缴费服务终端刷银行卡或使用微信、支付宝缴费;
(5)缴费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缴费;
(6)缴费人持银行卡到社保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
2.社区(居、村)、学校集体户缴费。由社区(居、村)、学校代收个人缴费的,按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六、鼓励居民参保的政策
(一)儿童、学生(含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
(三)对潍坊籍外出务工人员适当延长缴费期,在2月10日前完成个人缴费的,可在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制定出台提高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标准的具体政策。
七、促进各级抓好参保工作的措施
(一)将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参保任务完成情况与基金市级统筹调剂使用比例挂钩。
(二)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由新生儿分娩医疗机构负责督促办理。
八、工作要求
(一)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子屏、手机APP、短信平台等途径,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政策宣讲、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等形式,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讲透彻,把政府鼓励支持资助居民参保的政策讲清楚,把居民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保的规定要求讲到位,把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的待遇和好处讲明白,把不参保对家庭、社会可能带来的负担和不利后果讲出来,充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做到应保尽保。
(二)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充分利用公安、社保、扶贫、税务、教育、民政、用工等信息统计数据,搞好比对分析,为落实全民参保提供依据。组织镇(街道)、社区(居、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各类参保人员情况,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督促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其中,对空挂户口、长期失联、已在外地参保等人员要逐人逐户核实情况,建立台账,造册备查。
(三)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参保。把贫困人口、在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作为动员参保的重点,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分析情况,分类制定对策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四类人员”,必须实现一户不落,一人不差。
(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着眼于简化参保手续、优化参保流程,因地制宜地研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便民参保缴费方式。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税务、医保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开通官网、网银、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途径,实现“不出门缴费”;通过在银行、便利店等设立代缴服务点,实现“家门口缴费”;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由社区(居、村)干部、包驻干部入户帮助代缴,实现“零操作缴费”。税务、医保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社保所、社区(居、村)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缴费全程有人指导帮靠,缴费环节顺利畅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把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动落实。要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镇(街道)、社区(居、村)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督促。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医保和税务部门主动牵头,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主动做好参保缴费情况交流、工作调度、问题研究解决等工作,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圆满完成2020年参保筹资任务目标。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16日
来源: 市融媒体中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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