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发现写手群的一名作者,在朋友圈里转发了这么一条公告。
这条公告并没有发布在某号的公众号上,我不能确定他的观点是否代表某号。
于是仅就公告内容、投诉情况、对话等做以下声明:
针对这条公告的种种指责,我有必要做出如下澄清。
事件的起因是作者向我们投了一篇非虚构写作干货的稿子,我按照约稿函说明支付了150元稿费,过稿立结,并只字未改的发在了公众号上。
我会从三大点,阐述整件事。
一、为什么我会征收写作技巧类稿件
为了解答新手的疑问,我耗时一个月,每天伏案写作,把自己的写作投稿经验,毫无保留的做成了“新手指南”。(点击即可进入)
但这份指南基本只适用于新手,于是我自掏腰包,花钱请有相关写作经验的作者,写成干货文章,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技巧,达到赚稿费的目的。
我的初衷只有一个,让大家可以有免费的干货文章看,且是针对新媒体写作,细分到针对某个具体类型的干货,帮大家写作变现。
于是,本次事件的作者,了解到我们的征稿信息后,向我们投递了一篇写作技巧文章。
二、为什么被投诉的这篇文章过稿了,我审核稿件的标准是什么。
1、这位作者之前就在写作群里,转发过多篇他的非虚构过稿文章。符合我们对作者,有相关领域写作经验的要求。
(这次我并不是针对作者,关于作者的图片我尽量少放,存疑的可以直接找我要截图)
2、我的审稿标准是:
(1)不违法违规。
(2)作者愿意分享自己的写作技巧,是一篇干货文章。至于技巧是不是完全准确,每个作者都有一套自己的方法。文章只是作者个人的经验分享,且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当作者投递的稿件满足这2条时,作品大概率上会通过审核,我会及时支付作者相应的稿费。
三、为什么我没有马上删除文章
文章发出去几个小时后,作者来找我删文。理由是:某号的编辑看了这篇文章后,不太满意。
当时我就很懵圈,我付费收的稿件,其他号的编辑不满意,我就要删文?
这个要求合理吗?我当下有点生气,觉得你好歹给我一个具体点的理由吧。
在我的追问下,作者马上发来一张聊天截图。
1、我遭到了辱骂
在截图上,我看到这么一句:“你在这个傻逼公号上这么说。”
如果这位编辑一开始和好好我沟通下,我极大可能会删文。但对方上来就是一句傻逼公号。
如果作者和我好好说下具体理由,我也很可能会删文,但他把这位编辑说我傻逼的话直接截图发给了我。
可以想象,这句傻逼公号,就是火上的那点油。
我完全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要被人这样骂。
作者投稿子给我,我按时按数给稿费,流程合法合规。
哪怕作者观点有失偏颇,也仅能代表作者个人。
在双方沟通好的情况下,我们号可以协助删文,但不代表你可以上来就骂我,骂完再让我删文。
随后作者把我和这位编辑拉到了一个群,编辑说他当时情绪比较激动。
你骂完我,发泄完了,再说句道歉的话,我就必须接受吗?
我一时没有接受,并回复,我会去咨询下律师,看看我们也没有违法违规的操作。
2、我为什么会想先咨询律师,再考虑删不删文。
(1)这位编辑,首先我不能完全确定他就是人间的编辑,因为他没有出示他的相关工作证明,只是语言表述。随后我想让他出示下相关证件,他一再拒绝。
(2)我对非虚构领域不了解,所以才征稿。我不确定他的话,从法律意义来讲,就是完全正确,我想咨询下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再做决定。
而不是你说什么,我就完全信,完全按你的做。
先咨询下律师,了解的更全面后再做决定,在我看来,是更谨慎的一种做法。
我也有这个权利,去了解下自己是否有违法行为,再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3、群聊结束后,我马上收到了一条投诉。
投诉描述是:文章假借“网易人间”作者名,发布严重扭曲“网易人间”平台内容的文章。严重侵害了网易人间平台及广泛作者的声誉,并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
投诉说“文章假借某号作者名”。我找这位编辑核实了下,原作者是不是他们号的作者。
(被马赛克的是作者名字)
这位编辑马上承认原作者是某号的作者,可投诉上,却说我们假借某号作者名。
至于这份公告上的指控,我们一点点掰开来说。
第1点:是不是我们公众号假借邀约作者为名。
这位作者,我很早前找他约过稿,但作者并没有回复我。
前些日,我收到了x云作者投来的稿件,想让他帮忙看看,有没有需要补充的地方,该作者主动提出,直接写一篇给我。
我们并没有主动邀约,更没有“假借邀约作者”之名。
(不好意思这位作者,这次发文,我真的不想再牵扯到你,但有些解释的点,实在绕不过。)
第2点:说我们嫁接虚假信息。
根据后续的聊天阶段,我大概明白他指的是我附在文末的征稿平台汇总。
这位编辑所提的后面嫁接的那些文字,是指文末的征稿平台汇总。
当时我看原作者将推荐的两个征稿平台一笔带过,担心无法给新手很好的指导作用,就引用了我们号另外一篇文里的征稿平台推荐,引用时只字未改。
被引用的内容来自于我们征集的另外一篇稿件,作者名是x林,平时聊天时的昵称是EVE林。(为保护作者隐私,隐藏了一个字),我们早已支付过作者200元稿酬,于不久前发表。
我写引用申明时,忘了她有另外一个笔名,只想起了她的聊天昵称,且错把E记成A,这是我的失误,我已留言置顶说明,以后会更加谨慎。
于是,我在文末的引用申明如此写道:文末的征稿平台推荐引用自EVA林的非虚构写作干货。
(如下图所示)
有朋友可能一时没注意到我的引用申明,误认为是同一个作者所写,我也担心这位编辑没有注意到,我特意把引用申明圈起来给他看,他看了后不谈申明,反问,哪里有分割线?
分割线和有引用申明有什么关系?
难道没有分割线,申明就不是申明了,这都能作为你指责我的证据和理由吗?
第3点:从何判断出内容是“虚假信息”
首先,文末引用的征稿平台推荐,X林作者只是推荐了征稿平台,说了下难度,附带了下例文,怎么就被你定义成虚假信息了?
第4点:说我们号歪曲某号栏目宗旨,投稿需求。
首先作者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只是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
其次作者的文章里,没有任何一条说以上就是任意收稿平台的收稿标准。
只提到非虚构平台的收稿报酬,并阐述了自己认为的写作技巧,但并没有要求作者按这个投稿。
怎么就把大帽子,扣到了我们公众号的头上。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咨询完律师后,才酌情处理事情的理由。否则,我也只是听一面之词,哪怕作者观点有失偏颇,也不能因此而定罪。
最后,即使有一天我们删文了,也只是因为我们咨询了律师,请专业人士讨论后,发现观点不严谨,或出于保护某些作者,而不是因为我们有违法的地方。
更不是因为我们被人骂傻逼公号,被人以各种手段,找各种“理由”去投诉,发公告,且聊天明确告诉我,挂的就是我们公众号后(见上图),我还要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去删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