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缴五险却不签合同?”生活中很多单位的员工都遇到过这种情况
今年刚刚毕业的沈阳女大学生晓雯初次就业的公司也是这么操作的因为不明所以于是写信进行咨询……
您好:
我是沈阳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22岁,现在沈阳市一家建筑设计公司从事文员工作。马上工作满3个月了。公司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后给我缴纳五险,但不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单位这么做对不对,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
今年4月,我到现在的工作单位面试,约定工资每月到手2200元,还有全勤奖、报销取暖费、年终绩效奖等福利待遇。6月底,当我想签订三方协议时,单位说签不了,试用期半年后肯定给我缴社保,但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还说文员的岗位就这样。当时,我虽然觉得岗位一般,但行业有前景,离我家近,工资也算可以,还不加班,所以就同意了。
7月份工作后,我私底下打听一圈,公司有一个设计工作室和一家工厂,8名内勤岗位的同事确实都没签合同,但都缴纳了五险,有社保账号和医保卡,各项福利待遇也没差过。我特别不理解,难道他们不在乎有没有合同吗?有个同事说,签劳动合同反而束缚,自己觉得做得开心就做下去,不开心说走就能走人,也不会因为不给档案,不转社保发生纠纷。
我又问了工作3年的学姐,她告诉我,小公司的文员岗位都这样,半年后给缴纳五险不签劳动合同。因为合适的工作不好找,能按月发放工资就是好单位,如果还能把福利待遇给足,那就是“良心单位”了。学姐也觉得不签劳动合同心里没底,可是单位就这样要求,个人也没办法。
估计我要长期在这里工作,也不能跟我签合同。所以想咨询一下,我要注意些什么?比如用不用留好证据?留哪些证据?谈好的薪资待遇没有合同的约束,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还有就是不签劳动合同,离职时能有些什么补偿?(辽宁沈阳 晓雯)
为您释疑
晓雯:
你和用人单位应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你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文员等内勤、辅助岗位与其他岗位并无两样,照样应当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员也是劳动者,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相应的权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到赔偿。
目前,我国并没有缴纳五险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但是只要你在用人单位上班,就可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你要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
关于离职补偿,可按你到手工资2200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企业无故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付你赔偿金4400元,如若是协商一致解除的,企业给付补偿金22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单位解雇你,就应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赔偿你,2年给付4400元,3年给付6600元(不到6个月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如果你主动离职,企业将不会补偿任何费用,只需结清你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即可。(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金海)
提醒企业:如此算计,两头落空
用人单位只给许军缴纳五险,却不签劳动合同,许军申请赔偿成功后,用人单位上诉。9月1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终审判决,驳回辽宁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许军与用人单位长达8个月的纠纷结束。
然而,让许军至今疑惑的是,用人单位都肯掏钱缴五险,为啥不肯签一纸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部分用人单位怕劳动监察部门行政处罚,为劳动者缴纳五险,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单位一面想规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面不愿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结果两头算计两头落空。
算计:赔偿金和二倍工资都不想给
2018年4月,许军到大连的一家材料公司担任网络工程师一职。就职当月单位为他缴纳了五险一金,并口头约定到手工资6129元。2018年10月10日,单位要为许军调整工作岗位,许军没同意。随后,单位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理由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没有任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为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连个赔偿也不给我?”“你都没签劳动合同,哪有解除合同的说法?更谈不上赔偿了。”“单位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给我二倍工资吧?”“法律规定,缴了五险就存在劳动关系,相当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不是没合同,不应赔偿。”
用人单位“两头堵”的说辞让许军哑口无言。许军向大连庄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给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6774元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258元。
“既然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那就不能说我们没签合同。”在勉强同意给付许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后,单位财务人员争辩说。她认为,单位按月为许军发放工资,有银行流水凭证,还为他缴纳五险一金,在劳动局有备案。因此,单位和许军实际上签订了“劳动合同”,只是因特殊原因拿不出纸质的劳动合同而已。
1月26日,庄河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定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不服,诉至大连庄河市人民法院。6月20日法院驳回起诉。单位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如果单位坚持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此事实应当由材料公司举证证明。而单位拿不出证据,所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沈阳一位多年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官郑虹解释,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8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不签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二倍工资,违法解除合同就应当支付赔偿金,不存在只给一种赔偿的说法。哪里违法,哪里就应当依法赔偿。”
隐患:“连个白纸黑字的证据都没有”
“11倍和24倍的赔偿,你选哪个?显然用人单位会选前者。”沈阳某科技公司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彭耀辉说。
彭耀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以及司法实践,不签合同最高给付11个月的差额工资。违法解除合同,给付年限不超过12年、月工资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二倍经济赔偿金。比如一个电子工程师到手月薪6000元,不签合同要给付6.6万元,违法解除合同最高要给14.4万元。他总结说,企业不签合同划算。在彭耀辉的劝说下,公司8位电子工程师及技术员都没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这给职工维权带来了隐患。劳动纠纷诉讼的普通时效为两年,很多情况下,职工过了诉讼时效才发现要维权。维权过程中,因为没签纸质合同,很多职工不知道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这让很多有五险但没签合同的职工没有依法享有赔偿。
部分用人单位还不愿用合同约定福利待遇。在建筑、建设企业跳槽7次的沈阳职工陈单文对此特别感慨。他在5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工作13年,面试时谈的福利待遇都不错,电话补贴、交通补贴、采暖费补贴、年底13个月工资、满一年涨20%工资、出差双倍补贴都承诺过,可兑现时就不见了踪影。
“面试时说的天花乱坠,一到兑现时就说公司没钱、让我再等等,有的不讲理的直接选择‘失忆’。但说到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连个白纸黑字的证据都没有。”陈单文说。
有五险却没签合同的职工并不少。记者采访了12位这样的职工,对于有可能发生的权益损害,他们更看重当下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
“只要我干得好好的,公司不解雇我,我就不会也不好意思去申请二倍工资,所以不签也没啥影响。”“签合同的单位还有违约的呢,企业要是有诚信,面试时约定的福利待遇会给足,如果企业不讲诚信,一纸合同也约束不了。”“不签确实会心里没底,可是现在工作哪有干一辈子的,不签合同我可以说走就走,单位也没法子扣档案、向我要赔偿,没有后顾之忧。”
探讨:设立“企业劳动关系争议储备金”
“不管职工是否索要赔偿,用人单位都面临赔偿的风险,尤其是中小企业,高额的赔偿有时会阻碍企业的正常经营,甚至享受不到评优评先和优惠政策,这样得不偿失。”针对许军一案,郑虹呼吁,相关部门应当做好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的普法工作,让相关人员理解、吃透法条,让用人单位明白违法永远“没有好果子吃”。
劳动合同不只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凭证,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凭证。辽宁百联人才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郝红宾举例说,没了合同,职工可能说走就走,留下的工作来不及找人交接,甚至有可能带走大客户等资源。在岗期间,如果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长等,企业解雇不尽职尽责的职工反而可能成了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美娜认为,现如今,企业明目张胆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越来越少,但针对企业这种“算计”行为,上级监管部门应当对其加以规范。“可否像建筑行业拖欠工资设立‘储备金’那样设立‘企业劳动关系争议储备金’,用来解决职工不状告就拿不到赔偿的现象。对于事实清晰、证据充足的劳动纠纷,直接从储备金里拿钱来赔。此外,政府部门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放入储备金,每年用来奖励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应采访对象要求,部分为化名)
来源:工人日报
新媒体编辑: 董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