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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河南一公安局长卖官被曝光:31人行贿,有7人用的公款

阅读量:3614772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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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律师何光伟收到的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传票显示,其诉信阳市公安局的行政案件将于11月19日开庭审理。何光伟的诉求为,“李长根卖官人数及买官者姓名”为政府信息,应该公开。
李长根是信阳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2014年11月,在河南省高院纪检组长任上被查。2016年4月14日,漯河市中院一审判决,李长根受贿630万余元,处有期徒刑十年。
这份(2015)漯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记载,30余名信阳市公安系统的干部直接或间接向李长根行贿以获取职务调整。
一审判决半年后的2016年10月20日,李长根在狱中去世。
10月18日,信阳市公安系统一位退休干部称,李长根败坏了信阳市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有些行贿者是随大流。李长根落马后,上级出于队伍稳定的考虑,未追究行贿者刑责。
10月19日,曾向李长根行贿,信阳下属的一名县级公安局长接受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采访时称,行贿一事组织上早有定论,他不方便多说。
李长根。图源于网络
商人帮忙跑官
行贿数额最高的是商人李甲,折合算下来达人民币145万余元。
漯河市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长根接受商人李甲的请托,七次收受其总计20万元人民币、1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0.0532万元)、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45.6535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七次行贿中五次是在春节前的一天,理由是拜年,其中2008年和2009年各送10万元人民币、2010年送3万美元、2012年和2013年各送两万美元。另两次为,2009年上半年的一天,李甲来到李长根在信阳宾馆的住处,请求对李丁安排提拔,给了一个档案袋,内装5万美元;2011年5、6月份的一天,李甲在信阳一家餐厅给了李长根一个信封,内装5万元欧元,请求其对李丙提拔。
李长根供述,经其推荐安排,2009年李丁从南湾分局治安大队长岗位上被提拔为平桥分局副局长;2013年,李丙从浉河分局副局长岗位上被提拔为新县公安局政委,并解决副处级待遇。
判决书上载明,李甲和李丁是老乡,但并未提及李甲和李丙是何关系。
除李甲外,商人阮某也帮外甥跑官。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阮某为了外甥王乙的晋升,向李长根行贿10万元。不久后王乙被任命为浉河分局纪检组长。
值得一提的是,行贿金额最小的一笔是2000欧元。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份,李长根接受信阳市道路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巴某要求调回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请托,收受巴某2000欧元(折合人民币 1.54392万元),并于2013年7月,将巴某调回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任大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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