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大会上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修改学生会章程。天津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预备会议定于2019年10月下旬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天津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精神,智能与计算学部学生会于10月19日下午14:00,在卫津路26教A417召开天津大学智算学部第二届学生代表选举大会。本次会议应到54人,实到40人,符合大会召开标准,会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选举出30位学生代表。
大会伊始,首先由天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人员详细阐明学生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及代表的奖励机制,宣读选举流程。
宣读结束后,各班代表进行个人展示,各班学生代表主要从“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维护学生权益”,“参与民主管理”等各方面表达了自己对学生工作的理解,对学生代表的崇敬,对学生代表使命的坚定。他们带着自己的一腔热枕,决心用自己的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为同学们服务。
个人展示结束后,工作人员收集选票并进行计票环节,在紧张的计票环节中,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人员就学生代表的义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学生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1. 出席学生代表大会;
2. 在学代会筹委会的协调安排下,代表各自学院内的部分学生群体,履行学生代表职能;
3. 服从组织安排以及向所代表的学生群体负责;
4. 定期对所代表的的学生群体展开调研,收集学生问题并提交提案,解决学生问题;
5. 日常工作受全体学生监督,接收学生委员会的考核及审评。
学生代表作为师生间的纽带,应起到学生模范作用。学生代表应该积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同学负责。
随后,大会公布选票结果,并宣读当选人名单,并在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学生会公众号公示三天。
最后,在校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的组织下,全体学生代表进行了宣誓,希望第二届学生代表能够尽职尽责,为学部以及全校同学做好更多的权益工作。
至此,天津大学智算学部第二届学生代表选举大会圆满结束!
在本次选举中,各班级代表都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展示形式多样,同学们积极参与,大会气氛高涨。希望在各位学生代表的带领下,我们智算学部可以解决更多的问题,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为同学们带来更多的关怀与温暖。
文字来源:智能与计算学部学生会权益部
图片来源:智能与计算学部学生会权益部
图文编辑:吴迪
指导教师:胡君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