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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政治部:文职干部军衔做出调整,不得称为将军或文职将军

阅读量:3627086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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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下发规定,要求不得将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称为“将军”或“文职将军”,有力澄清了长期以来外界对解放军文职干部认识的一个误区。
1988年7月31日,我军开始实行现役军官与文职干部相结合的干部制度。作为不授军衔的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制范围可简称“科技医卫文教体勤杂”。具体包括:一是专业技术领域,即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部队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级别从特级、1级直至14级。特级为最高级,其待遇甚至与上将级相当。二是非专业技术领域,即机关、院校、医院等部队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干部。职务等级从正局级、副局级直至办事员,共9级。根据规定,师以下作战、试验训练和保障部队,原则上不编制文职干部。简而言之,我军按照是否有军衔分为军官和文职干部,按照是否有专业技术分为专业技术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长期以来,由于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文职干部选拔标准严格,均为在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因此党和国家在工资、医疗等方面给予相当甚至高于少将以上的待遇,以体现对人才的重视,但由于他们有“级”无“衔”,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将军。
总政严规
进一步严格军队文艺单位和个人参加地方公益性、营业性演出及其他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文艺单位人员参加地方电视台选秀类节目;禁止参加有损军队和军人形象的演出活动;禁止参加私人举办的演出活动和在歌厅、酒吧等场所演出;禁止未经批准出国(境)演出;禁止签约加入地方文艺单位、文化公司和经纪公司;禁止开设公司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工作室;不得进行夸大其词、自我炒作等虚假宣传;坚决杜绝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现象。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往期精彩推荐:中央军委:军队候补中委职务密集调整,军衔制度将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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