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众人物,批评可以,侮辱不行,讨厌一个明星是权利,但行使网络暴力不是。
——遇言姐
杨幂告黑粉侵权的庭审音频承包了网友整个周末的笑点。
插刀、粉丝、撕哔、秃鸡,饭圈词汇放到一本正经的法庭上莫名反差萌。
法官小姐姐被迫吃瓜,听到原告指证被告侮辱杨幂是秃鸡、被告称杨幂结婚没请刘诗诗和唐嫣,这些奇葩的举证还得憋住不笑场,也是real不容易。
原本是杨幂告黑粉诽谤+侵权,结果法官小姐姐追魂18问:
有没有整容?有没有轧戏?有没有卖人设?
最严重的一条:有没有因为偷漏税被调查过?
杨幂的律师不敢直接做答,只能揪着“秃鸡”一词做文章。
杨幂这次的侵权官司被网友群嘲——
开庭前:没水军、没整容、没轧戏、没诈捐、没偷税漏税;
开庭中:我不确定、我去问问、我没主张这个。
身为原告,杨幂的律师难道不是应该把打击点放在绯闻谣言上?不知怎么搞到最后连一个确凿的侵权主张都拿不定。
这哪里是维权,简直像场闹剧。
大幂幂的钱是都拿去买热搜了吗?怎么感觉是没付律师费的节奏啊?
当杨幂律师控诉原告称“杨幂离婚遭打脸,之前疯狂卖人设”时,更是被法官小姐姐教育:公众人物的行为出来了,不能说让老百姓不评论。
当杨幂律师控诉原告“在小圈子里出了一本杂志,里头都是杨幂的负面报道”时,又被法官小姐姐教育:你要明白,负面不一定都是侮辱侵权的。
遇言姐说:“打脸”、“卖人设”,既不属于诽谤,也不属于侵权,只是一般性的评论而已吧。甚至于“秃鸡”这个词,难听归难听,但很难定义为侮辱。毕竟,被告可以说:鸡就是家禽,没别的内涵。
至于是否存在诈捐,这个事件也不好判定。
毕竟,人家盲人学校校长亲证自己追讨捐款两年半无果,《中国青年报》更是公开点名“杨幂诈捐这锅背得不冤”。
杀敌八百,自损一千,还被公开处刑,真不明白杨幂这是弄啥呢?
无论明星还是路人,用法律手段维权都是正当之举。
但是杨幂明显没有跟律师事先勾兑好,庭审上连最基本的自圆其说都做不到,面对法官的询问时,不是支吾就是沉默,再不就是绕开话题言其它。
以遇言姐有限的法律常识,这种表现是非常糟糕的,闪烁和沉默在法官眼里意味着,要么准备不足,要么心虚有鬼,会加深法官对原告主张的怀疑。
更有意思的庭审之后,#杨幂网络侵权案胜诉#冲上热搜。
稍后,被人民法院报微博打脸:#杨幂网络侵权案胜诉#消息不实,案件还在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被告的代理律师也在知乎上进行答疑: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不存在杨幂胜诉的情况。
法官没有以任何的形式确认杨幂不存在诈捐、水军、整容等情况。
这就尴尬了。
那么,被告到底有没有实质性的问题呢?
有啊,他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号称杨幂和刘某有两性关系,这一条拿出来肯定是一告一个准儿的。
要我说,杨幂的律师直接按着这一条举证就够了,根本不用提什么插刀、秃鸡、人设,这些有的没的。
网上亦需谨言慎行
杨幂这场侵权官司打得固然好笑,但也告诉吃瓜的我们一个道理:
对于公众人物,批评可以,侮辱不行,讨厌一个明星是权利,但行使网络暴力不是。
你可以说一个明星面瘫整容、演技差、不敬业,如果ta起诉你,你也有办法自证。但你不能人身攻击、荡妇羞辱,至于P遗诏、P黄图,这些更是一告一个准儿的。
网上亦需谨言慎行。如同法官小姐姐说的:公众人物的行为大家可以评论,但是这种评论应该是有界限的。
你说个插刀、垮脸、卖人设什么的都无所谓,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两性利益言之凿凿,这就过界了。
估计被告的那位小伙子现在也有些后悔吧,一个年轻人为个明星绞尽脑汁在网上撕哔,这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啊?有时间干点别的不好么?
杨幂不是第一个状告黑粉的明星。
17年,微博用户王某主持话题“炮王吴亦凡”,称吴亦凡“吃喝嫖赌,欠下3.5个亿”,吴亦凡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海淀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在微博首页连续15日发布道歉声明,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维权合理费用12200元。
▲身边认识吴亦凡的朋友都说,吴亦凡待人有礼貌,诚恳,在合作伙伴中人缘不错
去年,微博用户殷某发起#吴亦凡骗X#的话题,并在话题下使用“骗X未成年”、“诱X未成年”,等大量文字和图片。
法院认为,被告使用淫秽文字对吴亦凡的名誉进行了恶意损贬、诽谤,超出了应当容忍的限度,侵害了吴亦凡的名誉权。
最终,这位微博用户被判向吴亦凡连续公开致歉30天,并赔偿吴亦凡各项损失共计7万元。
还是在去年,王鸥起诉陈某网络侵权,诽谤“王鸥是小三” 、“出轨刘恺威”,并将王鸥称为“鸥婊”、“鸥三”。
法院判决被告向王鸥连续道歉7日,并赔偿1万元。
▲王鸥在《琅琊榜》中饰演反一号秦般若
今年4月,蔡徐坤告B站上传播的鬼畜视频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且部分内容具有诽谤、侮辱性质。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并在之后加强审查。
▲蔡徐坤鬼畜视频“鸡你太美”的素材,取自他录制的一支含“打篮球片段”的短片
当时,蔡徐坤再次遭遇群嘲。
遇言姐倒是觉得他没有做错。
不少鬼畜中出现了蔡徐坤被人毒打,蔡徐坤变成猫狗,脸被刀劈成两半……
这些“创作”既不好笑、也不娱乐,早已超出了玩梗和调侃的尺度,不仅明显带有人身攻击色彩,还会引起观看者的生理不适。的的确确是过火了。
明星固然不能只要赞美,把网络暴力当作遮羞布;群众亦应该有法制概念,不是什么段子都能说的。
成熟的人不应被情绪所牵制
如今,互联网令书写和言论变得十分便捷,心念一动即可大肆发泄。
我们每个人都是键盘侠,以吐槽为爽,以犀利为荣。
在现实中很少有人会当面叫骂,但在网上却充斥着恶言恶语。
非常需要注意的是,社交媒体上你的个人资讯和言论不仅会影响非正式交往中他人对你的印象,这些资讯也在逐渐成为各类机构对你的重要评判标准。
几句一时兴起的胡言乱语,可能会成为日后被挖坟的污点,也可能直接被上升到法律层面。
▲新晋顶流肖战,因为素人时期在微博嘲讽女网友“美得像只鸡”、“绝逼充气娃娃”,被揪出来指责。不知他是否有点儿后悔当时的年少嘴疏
关于如何在网络上的发言,《纽约时报》发表过一篇社论:
如果话不动听,还是免开尊口。
这是母亲从小对我们的教导。眼下,当毒舌变成一种流行文化,当刻薄成为获取关注的手段,我们忘记了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以赞美为核心的,是以积极带动正能量的。
自制力可以使情绪为你所用,而不是你为情绪所牵制。“说话要经过大脑”这是一条常识,可是很多人做不到。我们需要下意识锻炼自己避免说得太多太快,事后后悔。”
▲Late Show 夜间脱口秀节目主持人Craig Ferguson采访艾米.亚当斯
电视节目主持人和喜剧演员Craig Ferguson推荐过三个技术步骤来严防自己祸从口出:
第一:这件事需要被挑明吗?
第二:这件事需要由我挑明吗?
第三:这件事需要由我立刻挑明吗?
多年来,Craig Ferguson严守这三条准则,避免了大量口舌纠纷。这些建议并非鼓励大家保持沉默,而是当你想要表达一些逆耳的评论时,需要三思而行。只有在日常注意起自己的用词和表达,才不会在捅出大篓子后后悔莫及。
当你在网上评论某事时,停下来想一想:
当我直面真人时,我会这样说话吗?
我的遭遇有多糟糕,真是需要这样发泄吗?
如果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yes,你大可自信满满地去网上留言。
▲讨论问题很好,文明讨论更好
律师兜不住杨幂身上的槽点,结果状告黑粉变成翻车现场。这事儿固然不值得同情,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别让自己一时的发泄情绪、语言暴力、主观揣测,成为损人不利己的利器,在网络上留下永久痕迹。
最后多说一句,无论路人还是名人,既然选择打官司都要准备充分,别怼人不成反引爆了自己,说漏了什么惊天的秘密吧。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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