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及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相关事宜的批复》(昆公积金委〔2019〕5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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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公积金
编辑:林非
审核: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