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 民
通常指迁往某地(国内外)实现永久居住的权利。
日本移民,一般是指1??取得永久居住的权利,或者2??取得日本国籍。
随着国民经济和知识文化水平的提高,移民再也不是曾经那种遥不可及的事情。中国的移民输出量,在全球范围来看,虽然不是第一,但也是三甲。庞大的移民输出量,为中国的移民市场创造了巨大的利润。随着中日关系日渐友好的发展,日本的文化,社会福利,经济条件等逐步被中国人民认可和接受。这个同在亚洲一衣带水的邻国,成为了移民目标的一个优质选择。
所以,怎样实现日本的移民呢?
日本在对外宣扬的立场上,始终强调自己是积极接纳外国移民的。正如日本法务省2019年4月最新颁布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基本计划]中提到的“少子高龄社会背景下,日本经济发展受到劳动力稀缺的限制。国家对于招募外国人才持积极的态度”。这里有一个根本的误区在于,日语对于[移民]的解释,同中文是有出入的。

日本对移民的定义,是指[在常住地以外的国家,持续12个月以上居住的人]。这同咱们中国人民所期望的移民是两回事。因为,在日本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工作职员都是日本定义的移民范畴。而他们积极招募的,也是这类人,而非[永久居住]权利享有者。
所以,要到日本很容易。因为日本政府持积极接纳态度。但要取得日本永住或者国籍,政府提出的各种限制政策是一年比一年苛刻。
日本永住许可,根据入管法第22条规定:属于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的一种,由法务大臣颁发。持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通过在留资格变更申请提出。
与普通在留资格相比,在留期限和在日本的活动均不受限制。所以审核上会比普通在留资格更加严谨慎重,所需要的时间也更多。变更手续也与普通在留资格变更许可不同。

因此,想要取得永住,必须先取得[在留资格]。而永住申请涉及到的必要条件中,对申请的外国人持有的在留资格的种类,在日本的年限,各种义务等又有繁琐的规定。所以,移民日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会涉及到较大的经济活动产生。计划制定的时候必须冷静明确自己的目的目标。
如果对自己而言,最终目的就是取得日本永住的权利。那么每一步棋,每一个规划,都要围绕这个目的而执行。时间的条件,高额的费用,各种义务都不能怠慢。特别是最初的一步,更是慎重紧要。
如果抱着在日本捞金赚钱,那么要在意的是自己的活动是否合法,如何展开,如何维持。税和风险怎么规避。这种情况下,则不用过分纠结永住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商人意识行动。
在 留 资 格

[在留资格],是日本特有的移民管理政策。首先,法律规定下,外国人未经许可是不可以入境日本并且在日本滞留,从事一定的活动的。针对在日本进行中长期滞留的外国人,入国管理厅会对其颁发活动许可。被许可的外国人,在许可范围的限制下,滞留日本并且从事行为活动。申请人计划在日本履行的行为活动的内容是申请在留资格种类的判断根据。所以,计划赴日的申请人,
首先要明确自己到日本要干啥;
??根据定义内容,选择自己要申请的在留资格种类;
??了解该种在留资格申请所需要的条件;
??确定自身条件是否满足;
??满足的情况下正确制作资料提交申请;
??取得日本法务省颁发的[在留资格认定书];
??向居住地管辖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
??入境日本,取得[在留卡]开始在留资格许可范围的活动;
??满足永住申请条件以后,根据自身需要,提起永住许可申请;
??永住申请被许可,获得永久居住权。
“我想移民日本,你给我想个法子!”这样提要求的,是需要人给您做一个移民规划的计划。那么这个计划方案要做出来,首先得了解申请人的意愿,条件,能力等等。然后耗费时间和精力,像给老板做营业企划书一样去做一份报告。可这报告做完,老板说:“哎哟,这么花钱啊?预算不够,不做了!”做员工的,可以在心里咒骂,但是不会选择一开始就不做,因为他是拿工资的。所以,希望行政书士给您做移民规划,肯定不会是免费的活。为了提高咨询的质量,提前了解一下[在留资格]的详细,是相当必要的。
日本针对外国人施行的在留资格除去永住,合计29种。大致可以分为身份型,留学文化型,就业型,以及这三种以外的特定活动。
身 份 型

顾名思义,因为身份而存在。身份变更而消失。
身份这种关系,主要有自然生产带来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养子等带来的亲属关系。所以,离婚或者是养子关系解除,就会直接导致申请人丧失原有的身份,而不能持续持有这个在留资格。
身份型的在留资格主要有以下内容。

[永住者配偶等]和[日本人配偶等]以及[定住者]的在留资格持有者,在申请永住的时候是有一定优惠政策的。加上由于申请主要依附于婚姻关系,长期以来有大量的以获得在留资格为目的“伪装结婚”问题发生。所以对于永配和日配的申请的审核是极为严谨的。家族滞在,相对来说不是那么高大上的在留资格,所以难易度也相对较低。
身份型的在留资格中,除去[家族滞在],剩下的可谓都是香饽饽。在日本工作与否都不受限制。可以在家里当主妇/主夫,也可以去便利店,餐饮店扫地端盘子打电表;有兴趣还能自己做个个体户,五花八门的生意做做;有能力,去公司上班,事务,企划,销售什么职务都随便;有资力,开个自己的公司随便折腾。赤字也好,休息也罢,都不影响在留资格。不犯法的前提下随便折腾。
留 学 文 化 型


留学生或者是在日本从事文化研究和学习的人,属于这个范畴。这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在于,都是以[学习]为目的到日本。留学生,则从属于日本文部科学省认可的教育机构,接受类似于高等教育或者是日本语的培训。而文化研究者,则可以在日本的各种科研机关做学习考察。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在留资格,是不可以从事获利活动,即不能在日本干活拿工资的。因为赴日的目的是学习,忙着干活了,那最初申请的时候怎么不申请工作类型的在留资格呢?间接被怀疑申请有假。但事实上,持有这类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在日本打工的比比皆是。这是因为,大家都申请了[资格外活动许可]。
在留资格的详细如下。

给的在留资格限定的活动范围是学习。所以要从事资格范围以外的活动时,必须得到许可。这就是[资格外活动许可]。原则上,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时间是一周28个小时,且不能是风俗行业(就是陪酒,xing服务等行业)。
这类在留资格,因从属于教育或者研究机关而存在。所以毕业,退学,研究机构变更等都会导致在留资格的失效。申请时也必须要有所属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而更新等时期,则会通过学校等提出的申请者在学的表现(成绩表,出勤率等)来判断申请者是否有按照在留资格要求的,真实的在日本从事活动。在留资格,因活动而存在。持有在留资格不做资格限定的事情,那就没有必要继续持有这个资格滞留在日本。这也就是为什么会遇到更新申请被拒绝等悲剧的发生。
工 作 型

总望所归的工作型在留资格来了。
从最初的申请就是在向日本政府表态“我是来日本通过自己的劳动力换钱的”。所以持有这类在留资格的人,在日本就是要工作,就是要赚钱。于是人们会问了“我拿着工作的在留资格,我不能上学么?不能结婚么?”上学,结婚都是个人的自由。都可以做。但是不能停止赚钱的行为。可以一边赚钱一边上学,也可以一边赚钱一边做家务。只要你做得到。没问题。
当然,这类型的在留资格,是根据申请人要从事的活动内容有更细的分化。每种在留资格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申请人只能从事在留资格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锵行。
具体的在留资格明细如下。
外 交

日本国政府接受的外国政府的外交使节团或者领事机构的成员(可带家属)在日本从事外交活动。例如: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大使。政府间的手续,这类在留资格只要政府间的资料到位,瞬间签发,入国管理厅也没有啥好啪啦的。
公 用

(区别不大,就用同一幅图了)
日本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或者是国际机构的公务从事者(可带家属),在日本履行公务活动。例如: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工作人员。跟外交比起来嘛,就是[外交]是领导,[公用]是下属的关系吧。这类审核也是秒秒钟的事情。
教 授

在日本的大学或者是同等级别的高等专门学校里从事研究或者研究指导,或者是教育工作的人。例如:东京大学的经济学研究科的老教授。一定要注意,这个在留资格应对的是高级的老师,可不是普通高校语言学校的。(据调查,日本的大学老师的年收入平均过千万!)当然,这类型的在留资格,需要有雇佣关系作为前提存在。而且对申请者本人的应该具备的强大的知识背景也是有审核的。
艺 术

(?据说是画的达芬奇)
在日本开音乐会,美术或者文学的展览等活动获得收益的人。例如:国画大师齐白石(他老人家还在世的时候如果考虑来一趟开展的话)。这个内容可能会在理解上同后续要讲到的[兴行]混淆。可以比较世俗的理解为,在留资格中的[艺术]仅限高雅的类别。申请者基本不需要与自己的客户产生互动。主要通过自己的作品展示等实现优雅的收益。涉及到唱歌跳舞等现代化艺术的活动,属于[兴行]范畴。这类在留资格真正申请的人少之又少。申请者本人在艺术界有很大的名气,国际大奖随便都可以列出好多个。申请要求证明在日本从事的活动可以确实的,创造收益。所以如果有雇佣机关,则出示可以了解报酬额的证明资料。如果没有,就是靠自己的说辞去证明。申请起来基准少,难度大。
宗 教

外国宗教团体派遣到日本来从事布教活动的宗教家。例如:佛教高僧(恕我孤陋寡闻实在不知道哪位高僧的姓名)。宗教团体肯定是需要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被该国法律合法认可的。山猫野鸡教的教主来日本布教,那也不能随便申请就许可。同样,这种情况,日本必须有协助的接纳机关提供证明。
报 道

外国的报道机关的职员在日本从事取材或报道上的活动。例如:某电视台驻日记者,摄影师等。这类需求相对较为普遍。所以资料上面不像艺术和宗教那么少见。很多国家的报道机关在日本都会有常驻的记者。申请的时候一般需要日本外务省报道官发行的外国记者登陆证作为身份证明。
医 疗

医生,牙医等根据日本法律规定需要有特定资格许可才可以从事的职业的从业者。例如:某有名的中国人牙医。医生嘛,自然是有雇佣合同以及医师执照的。缺一不可。除了医生以外,拥有医疗方面资格的人在从事相关工作时,也适用于这个在留资格。值得注意的是,自己开诊所的情况,可能会因为活动内容上是否涉及到经营管理而有一定的争议。不过这一类人才属于高级人才,在日本活动自然是非常受欢迎的。(据说一套医疗器材就是一两千万的投资,开个诊所,这投资金额可不是小数目!)不要把这个跟赴日就医混淆了。一个是赚钱的,一个是花钱的。
法 律 会 计 业 务

有证的人才可以干的业务。例如:行政书士,注册会计师,税理士等。有证就能上!
教 育

在日本的小学,中学,高中,专修学校等从事语言教学或者是其他科目的教育工作者。例如:在横滨中华街的国际学校里教授中文的老师。申请时,需要所属的被日本文教省认可的教育机构提供雇佣合同等资料。一定要看清楚内容,这里不涉及到在普通的语言培训机构里做外语教师的内容。这个职业属于后述里的[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范畴。
研 究

在日本的公私机构从事研究活动而获益者。比方说,在某医药制品公司从事科研开发的高级人才。申请的时候主要根据所属机关的规模来决定需要资料的繁杂程度。能做研发,本人的履历必定不差。学历什么的断然要求不低。
经 营 管 理

超级人气在留资格。比起结婚什么的需要找个对象才能勉强实现的身份型在留资格,经营管理似乎给了世间以“无门槛”的印象。近年来申请者蜂拥而至。经营管理的在留资格是给那些在日本从事贸易事业或者是其他经营活动的管理业务者申请的在留资格。例如:天天在事务所里看报表,开会下指示,给人涨涨工资,发发福利的公司的老板,CEO。说的很明白了。该做什么事情也应该懂了。这类在留资格申请难度可为????????超级不容易。需要的资料的繁杂度,涉及到的资金投入和准备,都不是平常打工仔可以接受的。
技 术 人 文 知 识 国 际 业 务

在日本的公私机关就业,利用自己的专业所学知识获得利益者。例如:贸易事务员,翻译,机械工学的技术者等。最常见的工作型在留资格,人数特别多。根据所属机关的规模,需要的材料复杂度不同。原则上没有日本专门学校以上或者国内大学(大专可)以上学历,是不可能申请到的。当然,如果技术类的工作,能够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也是可以申请的。需求量大,申请者也多,最近审核的速度也是越来越慢。
企 业 内 转 勤

在日本的本公司或者分公司(也就是说海外有分公司或者本公司的存在)通过社内掉配的方式进行劳作者。例如:华为公司从中国总部派遣到日本来做技术支持的员工。相比前文提到的[技人国],这个在留资格对申请者本身的学历并没有要求。这建立在既成的雇佣关系的前提下。[企业内转勤]目前在日本被大范围的利用,只要在海外的相关公司里有一年以上的雇佣实绩,就有机会申请。
介 护

被日本的公私机构雇佣,持有介护福祉士资格,从事介护活动获利者。这个嘛不用多说,就是介护人员,得有证的那种。因为老龄化导致日本介护市场需求逐步上升,但日本本身不接受所谓的“外国人佣人”制度。所以为了招揽人才,特设了这么个看似容易实质困难的在留资格。门槛实在是太高,导致真正持有并且活动的人非常少。
兴 行

演员,演奏家,运动员,杂技团等艺术行为表演者,在日本通过从事该项活动实现获利的人。例:某歌手,世界巡回演唱会东京站时需要申请的在留资格。他是来唱歌,唱歌同时捞金啊!这类在留资格每年都会有大批的申请。比方说2019年热遍全日本的橄榄球世界杯,这些运动员可都是申请了这个在留资格过来的。2020年的奥运会也一样。这类申请手续是比较繁杂的。嗯,挺繁杂的。一般网红过来日本拍照什么的,都用旅游签证就解决了。不需要多此一举。
技 能

拥有熟练的技术并且在日本的公私机构从事非日本传统技能分野活动的人。例如:印度料理店的印度料理师傅。此项在留资格要求非常熟练的非日本传统技能的证明,所以咱们见到的诸多中华料理店的厨师们,都不年轻。因为要申请至少需要十年的从业经验。
高 度 专 门 职

建立在[技人国],[经营管理]以及[研究]等在留资格前提下的优惠制度。申请者在日本从事前述各种在留资格的活动时,获取的报酬额度,申请者本人的阅历,对社会的贡献等在日本政府制定的评价体系中,以分数的形式得以表现。高分者,日本政府热烈欢迎,享有邀约父母来日本帮忙养孩子,或者是短期实现永住许可等优惠政策。如果是拿着[技人国]的在留资格,年轻,高学历,高收入(700-1000万)那么很有可能实现3年或者1年就拿到永住许可。但如果是[经营管理]持有者,就不是同等级别的评价,至少年收入这一块所需要的数值就不在同一个档次里。普通500万资本金成立一个公司,租店铺租事务所还各种牙缝里省钱的就不要考虑了。但日本政府对高度专门职的人才是非常欢迎的,在今后的几年里,入国管理计划的目标之一就是尽量多的增加此类人才的进口。
技 能 实 习/研 修/特 定 技 能
完全的廉价劳动者。特定条件下才能申请。不适合一般大众。说明在此略过。
特 定 活 动
上诉所有在留资格以外的特殊情况,被日本法务大臣认可其特殊性,允许其滞留在日本的人。特定活动的在留资格中包括了几十种特殊情况的定义在此就不一一说明了。不是那么特别的人,是没有资格去考虑的。
了解在留资格的基础内容,明确自己到日本的目的以后再咨询某种在留资格的详细,需要准备条件等等才是有效的咨询。不要问一个陌生人“我要怎么才能到日本?”,陌生人,互不相识。你有什么能力,多少资产,如何背景,何种抱负都不知道,无从判断也没有义务给你判断。
想要实现移民,得先从在留资格入手。但除了永住者配偶,日本人配偶,定住者以及高度人才这几种特别的在留资格以外永住申请所需要的十年要件,是不可能缓和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十年以后,是不是相互能记得都难说,更别谈保证了。翻完这篇教科书,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人点上一根蜡烛,照亮一下眼前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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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留资格相关业务申请,公司成立,民宿许可,古物商经营许可,酒类贩卖牌照,宅建牌照,旅馆许可,旅行业许可等各类行政许可申请业务代行均可应对。
持有日本行政书士资格证的中国人,全部内容均可中文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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