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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子骑电动车被货车拖行40米,事故认定出炉,伤者拒绝签字

阅读量:3659331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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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如果他马上停下来,就一点事都没有了......
拖了那么多路才停下来,他肯定开小差了......
闯红灯是我的错,但给我撞成这样,我想想他总是有责任的......
——来自一位事故伤者的申辩
乍一听好像有点道理,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10月18日上午,在浙江金华市中心医院住院部,电动车驾驶员罗女士面对民警给她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表示不认同并且拒绝在上面签字。她认为在这起事故中,对方存在过错,她说:“当时如果他马上停下来,就一点事都没有了。闯红灯是我的错,但给我撞成这样,我想想他总是有责任的。”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让我们先来回顾下这起事故??? 事故再现 
10月12日早上10点10分左右,在市区二环北路迎宾大道路口,冯师傅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正在左转弯待转区内等待。
罗女士骑着电动车从道路一侧闯红灯驶入路口,正好骑到货车正前方时,左转弯信号灯由红转绿,冯师傅起步了。

货车将罗女士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但是冯师傅丝毫没有意识到车底有个人。就这样,罗女士的电动车被货车“吞噬”碾压,拖行了近40米才停下,场面异常惊险。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整个过程中罗女士在地上翻滚数下,没有被货车直接压到,最后自己坐了起来。后经医院检查,罗女士左脚受伤,并无大碍。

经过警方调查认定,电动车车主罗女士存在闯红灯、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这次事故中,罗女士真可谓是幸运之至了,能与死神擦肩而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还是希望她能面对现实,早日康复。”办案民警谭世伟说。
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
机动车就一定都有责任吗?
一起再来回顾下去年四月,
一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却要求汽车担责后,交警的“教科书级回怼”吧???
2018年4月,浙江金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市区路口的斑马线附近,一辆电动车突然窜出撞上轿车副驾驶门上。很快交警赶到现场,勘察、询问并调取视频监控查看后,认定电动车驾驶人章某闯红灯,负事故全责。章某不服气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交警这样回怼......
知识链接
电动车骑行“六不得”
电动车是典型的肉包铁,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车驾驶人极易受到伤害,从6月以来的事故分析:闯红灯、超速、横过道路是导致电动车事故的重要原因,另外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在机动车道内骑行也是引发事故的常见违法行为,所以,务必遵守“六不得”???
不得闯红灯
不得违规驶入机动车道
不得逆向行驶
不得违规载人
不得加装遮阳伞
不得越线停车
此外,还要切记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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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交警、梨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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