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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校学生的倡议书

阅读量:3676278 2019-10-22



亲爱的同学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前途,祖国的未来,而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问题,急需进行违法犯罪预防,促使青少年能健康成长。为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在校园发生,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学校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一、明法制,知荣耻。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维护法律尊严,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
二、文明上网,远离“网毒”。
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三、 学法守法,远离犯罪。
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远离社会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始终沿着法制的道路前行。

四、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积极阅读法律书籍,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养成良好的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五、增强友爱互助意识。
积极团结同学,热情帮助同学,不孤立、不排斥、不欺负任何同学,不向同学索要财物,不强行夺取他人物品,增强应对困难、对抗邪恶的勇气,形成抵制校园暴力的合力。

六、提高自身文明素质。
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使用文明语言,不骂人,不打人,不说脏话,不给同学起外号,不传闲话、不嘲笑他人,不恐吓、不威胁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把每一个同学都当做自己的好朋友。

七、树立进取、向上的人生观。
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磨炼意志,陶冶情操,立志做新时代的有用青年。
抵挡黑恶势力,建设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青少年的使命和担当。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不做邪恶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
长春净月潭实验小学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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