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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等什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开始!

阅读量:3694942 2019-10-23



TO Resident
LETTER

亲爱的各位居民朋友:
医疗保险是政府为您的未来生活搭建的安全网,为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根据鄂州政办函〔2019〕38号文件精神,我们特致信于您,请您多加关注相关缴费事宜。
01
参保方式
居民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登记照等到户籍所在社区或现居住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所在村(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在校学生、幼儿园(所)以学校、园(所)为单位集中参保登记缴费。

02
个人缴费标准
个人筹资标准为2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520元/人。

03
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和在校学生筹资工作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结束。缴费参保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0年2月28日后缴费的,仍按照当年个人筹资标准缴纳,自缴费的第4个月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04
缴费方式
1、金融服务网点缴费。持个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农业银行网点缴费;
2、移动缴费。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下载税务手机APP、关注“鄂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完成缴费;
3、办税大厅缴费。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4、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各税务大厅归集缴费。

05
缴费问题处理
您缴费成功后,税务机关会将您的缴费信息传送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无法正常缴费,缴费人可到区税务局办税大厅或市民中心办税大厅查验处理;如因参保登记问题无法缴费,则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相应社区或村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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