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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今年农村“医保”要缴250元呢?原来是...

阅读量:3694980 2019-10-23



2020年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标准为每人250元!!
记者今天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办理了,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办理新参保或停保、变更手续截止时间是12月10日。
缴费方式——
(一)原渠道缴费:(1)以村居委为单位统一参保的,由村居委代收代缴;(2)以家庭(户)为单位参保的,可委托银行代扣;(3)在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缴费。(二)渠道缴费:非首次参保人员,除了按照上述渠道缴费,还可通过粤省事、“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自助缴费,或到本市办税服务厅、税务自助终端机进行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自助缴费时,请注意要按照家庭户参保人数足额缴费,即家里有3人参保,要记得缴足3个人的钱。
需要注意的是:12月10日为办理新参保或停保、变更手续截止时间。其中,新参保人员(或家庭户参保人员有增减变化)的,必须在12月10前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办理相关手续。原已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人未在12月10前办理停保手续的,视为继续参保。12月11日至12月31日,税务机关将分次批量扣款,请记得及时缴费。
待遇核发——
(一)提高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普通门诊统筹全年支付限额由120元/人?年调整提高至180元/人?年,合规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70%。(二)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000元下调为1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属特困供养人员的,起付标准由3000元下调至2400元;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起付标准由4500元下调至3600元。参保人因诊治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家庭病床等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以上待遇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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