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最新通知,10月起我市预售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缩短5天。

原文如下:
10月起,我市预售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凭备案后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原件即可办理审批,审批时间较之前可减少5天时间。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后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的等待时间,中心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银行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了买卖预告登记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只需凭备案后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可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查验借款人买卖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办理情况,审核通过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来,南京公积金大动作不少:1江北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200万
10月9日,江北新区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 正式出炉!
划重点: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自行租房的,最高可给予每月10000元租赁补贴!

南京此前针对人才购房的公积金政策是:贷款额度放宽至2倍,也就是个人最高100万。而此番,江北新区是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4倍,也就是个人最高200万额度,如果夫妻两人都是人才,那公积金贷款400万,完全可以在江北新区买下一套满意的房源。
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是3.25%,而南京商贷利率在lpr时代仍然维持在首套房5.88%左右水平,也能省下一批利息钱了。关键是,江北不少楼盘都预留有人才房,还有一些也是难买的楼盘,人才有福了。
此前,江北新区已发布多项人才政策,其中,2018年5月《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新区管发〔2018〕118号)发布。
据了解,截至2019年9月,江北新区范围内已引进培养约1600名各类高层次人才,有约800名人才经人才安居系统审核通过,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此次《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将人才安居购房服务由原有政策适用企业范围中的A-E类及F类的博士人才扩大至F类硕士及年薪50万以上企业高管,同时也扩大至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各单位中的博士及在新区注册登记的集成电路企业及符合新区“两城一中心”等产业政策企业中的F类人才。
未来,江北新区将逐步扩大新区人才房在商品房销售中的比例,为各类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提供一流环境和保障,吸引人才留在新区创新创业,为自贸区建设贡献力量。
2高层次人才提取公积金标准放宽
重磅消息!南京公积金再出新规!一年一取,提取标准放宽2倍!
10月初,南京公积金官方微信发布了《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指南》,其中高层次人才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2倍。
全文如下:
一、办理条件
高层次人才(南京A、B、C类人才和企业博士)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办理要件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2、身份证;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企业博士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或江苏政务服务APP上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四、提取额度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单身A、B、C类高层次人才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计算。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
备注:
1、名下有1套房贷款额度、利率不同。市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夫妻60万,利率上浮10%;省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夫妻100万,基准利率;
2、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不同。市公积金:公积金计算公式:总缴存额/总缴存比例*0.45*12*可贷年限(男60岁女55岁,连续缴存满5年可贷年限可在55及60基础上+贷5年);省公积金:省公积金只要正常缴纳,均可按最高额度申请。
一、贷款政策1、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上 3.25%;2、最高可贷额度仍然要按照公式计算,即:缴存额/缴存比例*0.45*12*可贷年限(男60岁、女55岁);3、名下住房面积调整为40㎡/人,以家庭为单位最多不得超过120㎡,例:夫妻名下有一套90㎡住房,没有孩子,则再购房时不得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二、哪六种情况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屋装修;
2、购买商品或车位;
3、在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购房;
4、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
5、职工(配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
6、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三、住房公积金缴满多长时间才能贷款?
申请贷款之日前,借款人需连续缴满6个月,其单位和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四、哪些情形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不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2、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位/库、别墅及其他非普通住宅,购买房屋部分产权,购买的房屋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
3、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家庭已有住房面积超过120平方,或人均面积超过40平方;
4、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能用几次?
最多只能用2次,如果夫妻婚前各用过一次,或其中一方用过2次,则结婚后该家庭都不能再用公积金。
六、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异地可以贷款吗?
南京缴纳公积金,异地购房且购房地开通异地贷款业务,可凭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至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以转入南京吗?
可以,职工在南京正常缴存半年后,可将原工作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缴存账户,具体可登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办理。
八、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依照当前缴存基数,留存够13个月余额,即可进行逐月还取公积金账户贷款月供,无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可逐月还取商业贷款账户月供。
九、外地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在南京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京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即外地缴纳的公积金不可以在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
十、外地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以办理南京贷款购房的逐月还贷?
需咨询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为:区号+12329(江苏省内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