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障范围本地区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农村居民。二、2020年度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统一在2019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收缴,2020年度预缴费标准为280元。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费的,缴费标准仍为280元,但是有1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6月30日后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贴,个人要实行全额缴费并有1个月等待期。
三、就医管理
为方便参保病人办理转诊手续,县域内不需开具转院手续,对需要到县外就医且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须逐级转诊,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转诊信息,病人无需再次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外出务工、异地居住、就学的参保居民,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四、医疗待遇
(一)普通门诊:
普通门诊每次能开三天药量,最高可报销50元,年度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二)门诊慢性病: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分为两类22种,每人限办两种病种。一类病种范围为:糖尿病(Ⅱ型)、高血压(2期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精神病、艾滋病、克汀病、结核病、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二类病种范围为: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苯丙酮尿症、肝硬化、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
一类门诊慢性病病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慢性病实行60日量控制,门诊慢性病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二类门诊慢性病病种费用,参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比例支付。
参保患者向本地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提供近年的相关慢性病治疗住院病历、社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由医院慢性病鉴定专家委员会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三)住院:
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生育费用,住院起付线按次收取, 在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费用政策范围内按90%比例支付;在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300元,起付线以上费用政策范围内按80%比例支付;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费用政策范围内按60%比例支付。年度内当住院起付线累积至1000元时,不再扣减起付线,直接按相应等级报销比例予以支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上报销比例统一提5个百分点。
五、大病商业保险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费用由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照大病保险待遇支付。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分别为1.2万元、0.6万元。支付比例:普通城乡居民支付比例为80%,困难群体为85%。
六、医疗救助
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和标准:
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主要包括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由国家全额供养的重度精神疾病患者,享受全额救助。
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患者。实行1000元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50000元。
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可确认为低收入家庭。实行2000元的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按7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20000元。
四类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的其他家庭重病患者、重病重残儿童、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救助对象。实行3000元的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按6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20000元。
七、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
深度贫困人口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完后,由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按照总费用的95%托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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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主题教育知识点,值得收藏!来源:疏附县医保局
编辑:帕提古丽·吾舒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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