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邹鲁,仁和之乡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推进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的重要内容,亦是新形势下东石法庭向社会作出的承诺。
东石法庭地处东石镇镇区,管辖东石镇、永和镇的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下且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福建省辖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管辖案由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等,基本涵盖东石镇、永和镇发生的民商事纠纷第一审案件。
近年来,东石法庭受理案件数量增长迅速,2012年至今,东石法庭收案数已达8992件,已审结案件8785件。正如习总书记所说:“面对取得的成就,我们不敢有丝毫的自满,但怀有无比的自信,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在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与日俱增的新形势下,要做到破解案多人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大局,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唯有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才能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壹
扁平管理出成绩
晋江市人民法院东石法庭实行“扁平化管理”,组建短小精悍、运转灵便的审判团队。按照“1+1”也即“1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模式配置团队成员,形成4个以审判员为核心,团队成员间分工配合、密切协作的办案团队,确保简案速送、快办、快审、快判。2018年我庭的结案率创历史新高,居各法庭首位,全院第三;今年,我庭一名员额法官因工作需要调至刑一庭,在人员削减的情况下,结案率不降反升,截至2019年9月30日结案率仍达86.07%,居各法庭前列。
貳
多元调解显成效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一是把调解员“请进来”,筑牢诉前调解支撑点。聘请专职调解员5名,充实调解力量,建立由法官、书记员、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团队,加强诉前调解宣传和诉讼引导,引导当事人自愿调解,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二是将案件“送出去”,发送委托委派调解函,委托或委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经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依法、及时作出裁定。2018年,我庭在镇司法所、劳务站挂牌成立“诉讼服务站”和洪子堤人民调解工作室,扎实开展委托委派调解工作。2018年共计委托委派调解146件,标的额达1236万元,2019年至今委托委派调解共125件,诉调对接质效节节攀升。
2018年,我庭在辖区现有的行政村格式不变的情况下,整合全镇调解网格资源,在充分考虑行政村的分布、人口数量、产业特点后,把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地域划分为四大片区网格状的单元,并在四大片区选址成立网格化+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延伸调解工作触角。现潘径村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已于2018年10月挂牌成立。
2018年,在镇司法所、综治办主导下,在晋江市东石镇南天禅寺内挂牌成立东石镇宗教调解委员会并设立释理山个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东石镇宗教重镇优势,广泛发动宗教人士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发挥宗教文化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叁
巡回办案解民忧
依托各村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东石法庭巡回办案点,切实走近群众、依靠群众,打通调解的最后“一公里”,构建法庭巡回办案点与人民调解网格化布局相结合的调解格局。近年来,东石法庭主动开展下乡办案工作机制,建立“一三下乡办案”工作制度,即每周一、三固定由一名法官与一名司法辅助人员组成下乡工作组下乡办案。通过下乡办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对接,法官能更直接的掌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就地组织双方当事人围坐在一起解决纠纷。依靠司法行政工作室、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老人会、村两委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贤达人士已圆满化解多起案件,取得了下乡一地、宣传一村、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在将来的日子里,我庭将继续秉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传承发展“晋江经验”,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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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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