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宣传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培育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奋斗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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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设置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
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
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4.“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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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准则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积极参加学校及以上官方组织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及社会调研项目;
(2)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奖励,获团队的调研报告(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1)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获得过至少一次学校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
(2)获得过学校“十佳学子”自强不息模范(含提名奖)者可优先推荐。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1)长期从事公益活动,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并因此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奖项。
4.“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良好的创意或产品,已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或注册成立公司;
(2)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3)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的金融等项目,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等相关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参加各级各类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各类学术论文评比、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至少一项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或作为前3位成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校级及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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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对象~条件
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体,且在校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
条件:
①努力学习,刻苦钻研,2018-2019学年度课程成绩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②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其中两项以上(含两项)荣誉。
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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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方式~活动流程
报名方式
自主报名
组织推荐
报名者的申报表(事迹简介不超过1000字)、上学年完整学习成绩单、典型事迹材料(5000字以内)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初评公示
(10月27日-11月12日)
结合各奖项的评选条件,按照每个类别奖励名额3:1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团体)进行公示。
宣讲会
(11月12日-11月24日)
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不少于1场。
投票评选
(11月12日-12月2日)
结合网络投票、班级投票及评审小组投票遴选出10位拟获奖个人(团队)进行公示。
上报表彰
(12月2日-12月23日)
学校拟定12月中旬在学校艺术中心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典礼将融合视频展播、人物访谈、宣读颁奖词、颁奖表彰等形式,全方位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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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罗梦晴
审核 | 熊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