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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十一岁女孩于10月 20日15点左右,被14岁男孩于家里残忍杀害,身中七刀,却于10月23日被释放,引发网友议论纷纷,以下是来自微博的截图。
死者王某,2009生,文苑小学五年一班,户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霍尔奇镇西鸡村红星街,居住地沙河口区鹏程街1号11-2-1。嫌疑人:蔡某某,49中8年4班,班主任王利华,2006 年生,户籍瓦房店市松树镇,现住沙河口区鹏程街。
凶手因未满14岁,故意杀人都不被惩治,死者怎能瞑目,把他释放对社会来说更是祸害,到底应该怎样对待这样的情况,一些较严重的情况,是不是可以特殊处理,这样的孩子还留在我们身边,想想实在让人后怕。
凶手照片
网友评:法律保护了未满14岁的罪犯,可是谁来保护未满14岁的被害人呢?!我们能为赚钱发朋友圈,能为美食发朋友圈,能为生活中的小感动小乐趣发朋友圈,能不能为绝望的受害人父母,为冤死,惨死的小女孩发一次朋友圈,我们做不了更多,这不是怜悯,不是帮助,而是义务,是责任,在恶魔藏匿在我们身边之前,在善忘的人们忘记这件事之前,出一份微薄之力,如果保持沉默无声,我便觉得自己和这冷漠的世界一样,欠了小姑娘一条命。希望法律早日还给小姑娘可怜的孩子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