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9月2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大连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并同步出台了《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大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在待遇标准上有哪些变化?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什么时候开始?为什么要补缴30元2019年度保费?灵活就业人员更适合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10月24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对3个文件进行了解读和释疑。
1懂概念
——城乡居民医保不是城镇职工医保,主要覆盖这些群体
从上世纪90年代起,大连市针对不同人群,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覆盖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和没有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覆盖非农业户籍人员中的未成年居民、大学生和老年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覆盖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此次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从“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整合,将改变我市原有的城乡二元化的医疗保险制度结构,实现城市和农村居民都能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全部覆盖全市约300万城乡居民。
此次整合工作时间表是:2019年底前,完成整合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等各项准备工作;2020年1月1日起,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城镇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3类人群。
其中,成年居民是指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居住证,且年龄超过18周岁的城乡非从业非全日制在读居民。未成年居民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的学生;其他具有我市户籍成我市居住证未满18周岁的居民:转出户籍前为我市户籍的华侨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学生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城内的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不同医保险种哪个更“划算”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两个险种可以相互转换参加吗?哪个险种更适合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规定,无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之间转换必须按年度进行。而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依法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按月进行身份转换,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不退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长期的、连续性的医疗保障制度。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按年度参保,缴费当期享受待遇的阶段性医疗保障制度。在待遇水平上,城镇职工医保每月缴纳一次保费,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缴纳一次保费,保费额相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较低,所以城乡居民医保比城镇职工医保的待遇水平低。例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5%,而城乡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在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最高为65%。在缴费时间上,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劳动年龄内需每月缴纳保费,退休后不再缴纳保费,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而城乡居民医保,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缴费当期享受相关待遇,需要一直每年按时缴费才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应该充分了解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医疗保险。建议有条件的人员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2懂变化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须“加”30元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实行年预缴费制度。缴费标准由市医疗保障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市情况确定。政府补助标准2019年度为每人每年610元,2020年度尚未确定;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度成年居民为每人370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为每人280元。其中,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居民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通过医疗数助基金予以资助。
市医保局特别说明了一下补缴2019年度保费的问题:每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都是前一年的9月份确定公布,2019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中老年人个人缴费为510元,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每人220元:2019年度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上述标准在2018年9月确定,参保(合)人员也按上述标准缴纳了个人缴费。但是,2019年4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和财政部门印发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要求“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我市2019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580元提高到610元,同时,人均个人缴费也需要补缴30元。所以,在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时,凡在我市参加了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人员除外)需一并补缄2019年同步增加的30元个人缴费。
3懂待遇
——大连城市、农村居民医保待遇统一“看齐”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城市和农村居民实行统一公平的门诊和住院保障政策。1.待遇时限:城乡居民数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缴费当期享受相关待遇。2.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其他有关规定。3.起付标准和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定比例支付。总的原则是,高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低一些,低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高一些。未成年居民、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成年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4.生育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实行直接结算。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无须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统筹基金仅按3000元标准定额支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5.在校学生的特殊政策:我市在校学生(中小学、高校和科研院所学生)在入学当年预缴期内随所在学校参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自当年9月1日起享受待遇。大学生在法定假日、寒暑假期间或因病休学期间,离开我市,在户口所在地住院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我市住院治疗标准支付;在非户口所在地住院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转诊异地住院治疗标准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今年可在线缴费依据有关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由税务机关组织征收。集中征收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
医保征收采取集中代办形式: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等基层管理组织为辖区内成年居民(含非全日制大学生)、非在校未成年居民和医疗救助人员参保的代办单位;中小学、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学生(不含非全日制大学生)参保的代办单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中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居民参保的代办单位。为了避免缴费人“两头跑”,目前税务部门开发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代办系统,提供网上、掌上、代办点柜面等多元化的缴费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