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公开征集意见。该《办法》不仅对网约车平台及司机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罚则,还拟规定,乘客不得携带犬、猫等动物乘车(导盲犬除外),在市民中引起热议。
该《办法》规定乘客“不得在禁止停车路段要求上车;不得携带超大、超重、可能污损车辆的物品或者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乘车;不得携带犬、猫等动物乘车,导盲犬除外;精神病患者、丧失自控能力的酗酒者、行为不能自理者乘车的,应当有人陪同看护等”。
市民如果对《办法》有意见和建议,可在1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反馈,邮箱地址为njkgc@163.com。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汇总梳理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采纳其中的合理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草案进行论证,做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今年年底前,《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