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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20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方案

阅读量:3790237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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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计划》工作方案并结合学院实际,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 招生选拔机制工作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制”)。实施方案如下:
01
组织机构
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申诉等。组 长:郁建兴、杨国富,副组长:钱文荣、阮俊华,成员:陈丽君、岳文泽、何文炯、张炜、邵明。
申诉联系人:邵明,联系方式:电话56662026、邮箱xxzy@zju.edu.cn
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成员主要由学院二级学科负责人组成。并设立若干个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研究所负责人和导师等组成,负责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02
材料初审
将按单一或相近学科分组组织初审,学科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初审。通过初审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公共管理学院网上公布。
报考公管学科在职博士生的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除了审核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之外,还将重点审核申请人从事与公共管理相关工作的经历、业绩、获奖等方面的情况。
03
复试考核
(一)直博生
 见当年9月份公管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二)非定向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学科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分为学科专业素质测试与导师组面试。
学科专业素质测试:由各学科组织面试小组,每位考生事先根据各学科要求准备相关的学术报告(包括相关文献评述、研究设想、个人专长等)。考生现场进行约15分钟的学术报告汇报(制作Powerpoint),面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提问,并对考生的学术报告进行评分,以全部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专业素质成绩。
导师组面试:导师面试小组负责安排考生的面试,侧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和外语水平的测试,认真做好面试记录,面试时间不少20分钟。考生应向面试组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并回答导师面试组专家的提问。
复试成绩由学科综合测试、学科专业素质测试、导师组面试三者成绩加总组成,三者权重依次为40%、30%、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公共管理学科在职博士生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包括英语水平测试(1小时,100分)、学科综合测试(2小时,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复试专家组统一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容包括学术报告(包括相关文献评述、研究设想、个人专长等,制作Powerpoint汇报)以及向复试委员会介绍个人经历、工作或科研业绩、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等(20分钟左右),并回答复试专家的提问。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学术报告及综合素质、能力综合评分。以全部专家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由英语能力测试、学科综合测试和复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加总组成,三者权重依次为20、30%、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国家专项计划博士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学科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学科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复试专家组统一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容包括学术报告(包括相关文献评述、研究设想、个人专长等,制作Powerpoint汇报)以及向复试委员会介绍个人经历、工作或科研业绩、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等(20分钟左右),并回答复试专家的提问。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学术报告及综合素质、能力综合评分。以全部专家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由学科综合测试和复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加总组成,二者权重依次为40%、6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注:国家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04
录取办法
博士生的录取根据申请材料、笔试和面试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拟录取名单经公示,且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实施方案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注:1、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
2、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www.spa.zju.edu.cn/spachinese/2019/1018/c13235a1724577/page.htm
3、目前没有达到报名条件所规定外语水平的考生,可先寄送其他需递交的材料。但考生需要承诺最迟于复试前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4、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未及时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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