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联动来“护花”,扎牢安全“防护网”。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注重师德师风建设,10月23日,赤壁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上了一堂“特殊课”,就推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讲。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秋林、赤壁市监委委员胡爱武,赤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员额检察官刘敏等参加“授课”,赤壁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艳明主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
熊秋林副检察长强调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通过分析今年以来赤壁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结合本市检察建议的发出和整改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所在,并就进一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思想引领,凝聚行动自觉。检、教、校三家都要加强对“一号检察建议”的全面学习,既要学习内容,更要学习内在精神,对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也要深入学习。
二、强制报告线索,及时给予保护。发现疑似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情况,必须及时报案和备案,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更严重的侵害,要给予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保护。
三、加强法治教育,提高自护能力。加强法治教育是预防“性侵害”、织牢“防护网”的基础,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学校要共同努力,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严管教职队伍,强化师德教育。要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健全师德考核机制,注重师德品格、心理素质、法律意识方面的考核,加强教职队伍的管理。
五、关注校园安全,定期排查督导。明确校园安全责任人,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督导工作,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加强巡查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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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赤壁市监委委员胡爱武强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极端重要性,并对校园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意见,要求为学生创造安全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共同发力,取得实效。
刘敏检察官介绍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并和各位校长一起学习了“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
赤壁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艳明进行总结,强调必须重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参会的各校校长、书记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本校教职员工,以发生在身边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作为警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教书育人的初心贯彻到底。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根本出发点。今年来,赤壁市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已发出3份检察建议。该院将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延伸阅读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教育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它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一号检察建议”产生于对齐某强奸一案重罪轻判个案的依法纠正。2018年12月14日,国家教育部对该检察建议予以采纳,迅速出台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
“护花”就是护未来今年1至10月,赤壁市检察院共受理性侵害未成年人逮捕案件11件15人,起诉案件9件12人,主要罪名为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其中,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件,补课老师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件,这两案都是猥亵儿童案。如有女童在校车上被猥亵一案,2名受害人都不满7岁;有的中学生被引诱卖淫、介绍卖淫案和被组织卖淫案,大部分受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
图/谢锦 文/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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