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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河南省遥感测绘院招聘10名工作人员

阅读量:3804218 2019-10-26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中国·河南第二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69号)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用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遥感测绘院系隶属于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财政差供补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基础地形图航测、遥感测绘的内外业工作等,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人事教育科、办公室、财务供应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专业及人数等详见《第二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省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能力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6.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出生日期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方案发布
  招聘方案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https://www.zghnrc.gov.cn/)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官网(http://www.hnch.gov.cn/)以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http://www.hnsygchy.org.cn)上公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
  (二)报名
  采取线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和线下(招才引智大会现场和招聘单位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上、线下报名:2019年11月7日8:30—11月15日17:30。
  报名地点:郑州市黄河路8号2楼226房间  省遥感测绘院人事教育科
  0371-65898868  65941446-8014/8028
  1.线上报名人员经网上初审合格后,单位发送资格初审邀请,在指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所需材料,逾期不到视为放弃应聘。
  2.线下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四张(含同底版电子版,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1月16日8:30—11月22日17:30。
  1.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现场综合测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动手能力)。
  2.初审合格者,填写《河南省遥感测绘院2019年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最低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统一公布。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方案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参加本次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在河南省遥感测绘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者禁止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5)准考证河南省遥感测绘院统一印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
  2.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各岗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等信息在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
  (2)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创新思维、表达沟通和应变反应等基本能力和工作责任感、奉献精神、团队合作等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全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学习和工作表现。
  六、公示
  对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12个月。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三)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在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视为放弃应聘。并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入职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单位工作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打印时间须在近三个月以内。
  (八)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招聘方案解释权归省遥感测绘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省遥感测绘院人事教育科:0371-65898868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纪检监察室:0371-65919355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394
平台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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