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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3811323 2019-10-26


津南区各参保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和市社保中心的统一部署,对离退休人员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已完成大部分离退休人员的认证,但仍有部分人员未完成。请各单位担负起管理本单位退休职工的职责,及时督促、指导未认证人员于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认证,以避免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受到影响。(具体单位名单及待认证人员名单详见附表,可直接下载)
具体要求:
1、各单位对未完成认证的退休人员进行逐人核实,确认领取待遇资格。
2、核实后对具备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可采取三种方式进行认证:一是通过“单位网厅”添加“具备领取资格”标识并保存认证结果;二是使用“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三是到就近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社保分中心进行现场人工核实。
3、对丧失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应及时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待遇终止手续。
4、无法联系人员,请及时上报到社保分中心备案。
5、目前,通过“单位网厅”确认领取待遇资格功能正在开发并于近期上线,各单位可根据名单先行组织核实确认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认证,待程序上线后,再登陆“单位网厅”操作。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未完成认证单位及人员名单(按单位代码先后排序)
特别注意:部分单位有多个代码,请逐一查找,以免出现遗漏。表格内有两项内容,一个为单位名单,一个为待认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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