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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星期一
2019年10月
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科学部署警力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行动,为持续加大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净化辖区高速公路环境。
请跟我走一趟吧
当日早上7时许,驾驶员覃某(男,48岁,南丹县六寨镇人)驾驶桂MQQ**6号小型轿车行至至兰海高速G75线1672公里加100米南丹收费站延长线处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拦截并进行酒精测试。
民警用酒精快速排查仪显示驾驶员周某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随后民警用警用酒精测试仪依法对其作进一步排查确认,仪器显示覃某的酒精含量为73.9mg/100ml,涉嫌实施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酒后驾车酒精含量标准是:
20mg/100ml<=酒精含量<8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80mg/100ml以上,则是醉酒驾驶。
在确认覃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后,民警通过公安系统进行相关信息核对时得知,覃某此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属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都已经第二次了......
老哥挺能耐阿
你咋不上天呢
就你事儿多~
覃某
冤枉啊
我第一次酒驾被查是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
我自己报的警
交警蜀黍
你这叫自投罗网
而这次酒驾以为睡一觉起来酒精会挥发完了,更没想到那么早就有警察查酒驾,自己又被查获......
酒不是你的对手
除了让你栽跟头的 “ 隔夜酒 ”
温馨
提醒
建议各位老司机
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车辆
每个人代谢酒精能力不同
宿醉可能构成酒后驾驶
贸然上路随时会变成 “ 马路杀手 ” 哟
就问你怕不怕!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覃某处以拘留五日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编辑|韦晨曦
责编|韦学铖
审核|苏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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