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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穷啥,不能穷教育!大连14岁男孩杀害11岁女孩的反思

阅读量:3833257 2019-10-27


最近小胖的朋友圈被这样一则新闻刷屏。
#大连14岁男孩奸杀11岁女孩#


在提笔写今天这个的选题之前,我一直在反复思忖:到底要不要接手。
后来在上班的路上,看到一幕温馨的场景:爷爷拎着小书包牵着孩子的手,孩子蹦蹦跳跳的上学,辫子来回甩着,我突然决定,这个选题,我一定要写。
先带大家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经过:
淇淇今年10周岁,是一个长相甜美,学习优秀的孩子。
爸爸妈妈是卖水果的,家里的条件并不好,但是淇淇的爸爸妈妈看淇淇那么喜欢画画,还是节衣缩食的让淇淇去学习画画。
平日里淇淇爸妈都对淇淇宝贝的紧,生怕淇淇上学放学不安全,不管多忙都会准时出现借走淇淇。
除了那天。
淇淇出门前玩妈妈的手机,不小心关了声音。闹铃没声音。淇淇爸爸催她接孩子的电话也错过了。
淇淇妈妈睡过了头。
放学后。
淇淇妈妈在睡梦里听见女儿的一声惨叫“妈妈!”
惊醒,女儿没有按时到家。
淇淇妈妈慌了,“一定是出事了!”
淇淇妈妈疯狂的到处找人,闻讯赶来的亲友也都慌了神赶忙去了派出所报案。
下午7点多,淇淇家人在杀人犯蔡某家对面的绿化带里,找到了淇淇。
淇淇歪倒在树下草丛里,浑身是血,裤子只穿了一半。
......
发现尸体后,警察随即赶到。
没用5分钟,案子就破了——警察顺着血迹从树林直达蔡某家中。
警察上门时,蔡某的母亲正在家中忙着给儿子善后,擦地板。
地上仍然有大量血迹。
 
知道凶手是谁后,淇淇爸爸当即昏厥,醒来后嚎啕大哭。
因为,下午二三点钟,凶手蔡某就去了淇淇家的水果小摊,问:淇淇去哪了。而淇淇的爸爸,无意间透露出了“淇淇今天没人接”的信息。
种种迹象表面,蔡某作案早有预谋。当淇淇爸爸那句邻居间的寒暄出口时,无疑传达了“可以狩猎”的信号,也间接导致自己女儿死亡。
看到网上传的一个视频,视频里淇淇妈妈瘫坐在地上,发了疯一样的哭叫,蔡某,探头探脑的观摩着自己的“大作”,并嘟囔道:“真死了啊......”


在淇淇家人疯狂寻找孩子时,蔡某和他妈妈一起去了——废品收购站。他和他妈妈把一些“废品”卖给了废品收购站。
期间,他和他妈妈都很淡定。
完全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忘了说了,蔡某,今年不到14岁。
蔡某将淇淇诱骗到家时,据邻居说,蔡某的父母当时在家。
蔡某杀完人在学生群里拍摄视频炫耀自己的“大作”。
而真正恶寒的是,淇淇的舅舅说,在大家发了疯一样找淇淇时,蔡某三番两次与他们擦肩而过。
还问他们,找到了么?
 
戏耍?试探?讽刺?
我不敢探明人性的底线,因为我怕黑暗的凝视会将我拽入深渊。
 
这个因不满14岁而无法定罪的恶魔,一直盘桓在人世间,计划着,等待着,狩猎着。像秃鹫一样,卑劣又恶臭。这个恶魔的父母,成了他天然的屏障与帮凶。
 
雪崩来临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在“女孩惨死,杀人者就在身边,并无法定罪”的消息传开后,曾经被这个恶魔尾随、企图侵犯的女性们纷纷站出来,晒出了她们自己的经历。而这个不满14岁的恶魔在学校里、家里的反常举动也纷纷被扒了出来。
“他平时就最爱看黄色录像带,还爱打暴力游戏,一打一整天。”学校门口的网吧老板说。
“他平时就爱挑刺,挑衅老师,殴打同学,到处欺负人,谁都不和他玩。”同班同学A说。
“他不止一次尾随过我,有一次还问我是哪个单元的,说要帮我拿东西,后来还搂了我,被我打跑了。”被他侵害过的女性Z说。
“他在班级就强搂我女儿,还想亲她,我女儿不干就要揍我女儿,后来我和他爸就报警了,结果他妈恶人先告状,说我们是诬陷。学校也说他岁数小,青春期没恶意打发了我们。”被他性侵未遂的女同学的妈妈说。
“他还打他妈妈呢!他爸还不管,就那么看着。”邻居S说。
......
一桩桩,一件件,平时被自动归类为“血气方刚”的青春期困惑,被直接定义为“家教不好”的恶果,在恶性残忍的杀人事件后,被一一翻出,放大。
除了那对报警的父母,其他人的反应竟是出奇一致的:忽视。
忽视他对黄暴的渴望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忽视他对规则、人性的蔑视;
忽视他对情感的淡漠、疏离。
 
我一直在想,如果网吧的老板们不让他进门;如果在挑刺老师、殴打同学、猥亵女同学时,校方及时制止,出面进行心理等干涉;如果他尾随的那几名女性都能及时报警立案处理;如果他的父母不一味纵容......那么事情会不会发展不到如今的地步?
可惜,没有如果。
而所有人,没一个认为自己是有责任的......
 
这,并不是我们第一次犯错。
2006年,黑龙江13岁男孩强奸同村14岁女孩,因为不满14岁,不用承担刑责,就给放了,结果男孩不满,为泄愤,杀了女孩母亲。而这个男孩,一直是邻近几个村子有名的地痞......
 
2009年,黑龙江两名13岁的男生强奸了一名18岁的女生。之后又向受害者身上泼汽油,打算烧死受害者!因作案时未满14岁,被免于刑事处罚。而这两名男生小小年纪,就已经在学校“立棍”了......
 
2012年,广西一名13岁的小学生覃某邀请自己的同班好友周某来自己家玩耍,然后将其杀害肢解,并清理案发现场。因为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不追究法律责任。而据知情人爆料,覃某在孩童时期就有虐杀鸟、猫等小动物的爱好......
......
2015年,湖南三名初中生用棍子将52岁老师打死并清理了现场血迹,将尸体藏在床底,还拿走了老师的2000块钱去网吧打游戏......
2016年四川13岁男生把一瓶汽油泼向女老师然后点燃打火机......
2018年,湖南12岁男孩连捅母亲20余刀,砍手割喉,手法极其残忍......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我们与恶的距离,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遥远。
这些视人命如草芥的恶魔们,因为法律并不健全的原因,无一受到应有的惩罚。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白皮书显示,我国未成年犯罪开始呈现低龄化趋势。有一项未成年犯罪的调查,在14—18 周岁未成年人罪犯中,14岁以内的犯罪比例,2001年为12.3%,而至2014年时,升至20.11%。在2016年,据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罪犯案列公布,初中生犯罪竟占到了68.08%。
因为逐年上升的未成年杀人案,许多人纷纷建议,应该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30多年以前制定的,如今社会发展快,孩子普遍早熟,14岁早已不是天真无邪的年纪了,30多年前的法律,已经表现出时代的滞后性。
 
但这些恶魔在作恶前,却都或多或少暴露出自己罪恶的本性。
也许,我们在呼吁健全法度的同时,是不是应该反躬自身?是不是不该再采取三高“高包容、高疏离、高漠视”的处事方法?
在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修订草案丰富了矫治、社区矫正期满和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等措施,明确了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学校、政府、司法机关、社区等各自的预防职责。 
这些都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应有举动。无论如何,针对未成年犯罪现象,哪怕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时机还不成熟,也得有更全面的防护网络。从家庭到学校到社区,从事前干预到事后矫治,每一环节都不能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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