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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凶犯连捅7刀杀害11岁女孩:反正我不满14岁,我杀人不偿命

阅读量:3833320 2019-10-27



这两天微博里,那个11岁大连女孩惨死的新闻,大家都看到了么?

10月20号,11岁的淇淇像往常一样到美术班上课,一般情况下午3点半就能准时到家,而这一次,却迟迟未归......当家人发现她的时候,已经是一具裤子只穿了一半、被掩藏在灌木丛中的尸首。身上被挨了7刀,其中一刀,直直地刺在淇淇的脑部。
(淇淇生前的照片)
顺着血迹,警察很快发现了案发的第一现场,也就是凶犯的家。而作案的凶手,竟是年仅13岁的蔡某。根据淇淇家人所言,警察找上门的时候,蔡某的母亲,还在忙着擦拭着地板,而淇淇的尸首,也是蔡某,在父母的帮助下完成转移的......惊人么?一个不满14岁的男孩,竟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了另一个年仅11岁的孩子。是冲动么?是失手而为么?恐怕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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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淇淇的父母,在大连靠摆水果摊赚钱,他们平时按时接送孩子,一天也没落下。而在昨天,只因为妈妈的手机调了静音,睡过了头,没能接到爸爸催她去接孩子的电话。可谁知道,就这一次,就被凶手钻了空子,完全断送了女儿性命。       
是偶然么?天底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是凶手早就盯上了她。根据淇淇舅舅的说法, 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蔡某就到淇淇家的水果摊问:淇淇去哪儿了。这也就证明了,凶手能完全准确地知道淇淇放学的路线。他是早就想好了到确定的地方盯梢,绝不是临时起意。
注意看上面那张凶手的照片,虽然还不到14岁,但是他已经有170cm那么高,体重也有140斤,动起手来,弱小的淇淇根本没有任何还手之力。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就在淇淇家人在小区附近四处找孩子的时候,凶手蔡某还曾与他们两次擦肩而过。甚至问他们:找着了么?这可只是一个不到14岁的“孩子”啊!这样的冷静与淡定,完全没有任何行凶之后的恐慌神色......说明什么?说明杀害他人的生命,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犯罪人群所具备的反社会人格,已经基本显露出来了。 02
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案发之后,当地有多名女子自曝,曾被蔡某尾随、跟踪,甚至强抱过。有人说他曾跟自己进入楼道里,并从后面拍自己的肩膀,告诉自己“不要害怕”。
还有人说自己不止一次看到这个小孩,跟着自己往家里走。还问自己是几单元的......       

同样的事情,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
       
从爆料者的口气来看,已经不是孩子,应该都是成年人。而成人的警觉性往往比小孩要高得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否可以猜测,蔡某在跟踪成人女性多次却无从得手之后,最终选择了年仅11岁、单纯无知的淇淇作为最终目标。真的是细思极恐......更可怕的是,他不仅跟踪,他还强搂强抱女同学,掀女生的裙子,在学校里,也是无恶不作。我知道,14岁仍是受法律保护的年龄。可我想不通的是,这样的“孩子”,还可以被称之为孩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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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天之内痛失至亲,这样的痛苦非常人所能想象。但更让淇淇家人感到雪上加霜的是,在现行法律下,只要是未满14周岁,就不必承担任何刑则。这意味这什么呢?意味着,警方基本不能拿蔡某怎么样。而最新的消息显示,蔡某已经被收容教养。这就很模糊了,到底应该要怎样收容?怎样教养?才能弥补淇淇一家的丧子之痛。而这还是舆论监控下,有关部门必须有所作为,如果没有这么多人关注呢?蔡某将会被如何处置?无罪释放?还是毫无影响地继续回到学校读书?我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根据2015年央视的调查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       
而未成年人受罚后继续犯罪的概率,也远高于成年人。2016年,广州一杀人犯减刑出狱,又奸杀11岁女童;同年,四川一13岁少年为抢一部手机,将过路23岁女老师泼汽油特重度烧伤。还有2018年的小学生弑母案件;14岁初中生26刀砍死老师的案件......这些青少年恶性犯罪,都是怎样的结果呢?就因为未满14周岁,他们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我们的法律,用这样近乎生硬的办法,保护,或者说是包庇着这些不堪为人的“孩子”。它们甚至给了这些人渣败类以底气:我还不满14岁,杀人不用偿命,在14岁之前,我要干一票大的。       
写在最后在收集素材的时候,我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鲁山人士小赵,16岁,在暑假强行与17岁女孩小花发生了关系。鲁山县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声称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于是深入小赵家庭,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小赵写下悔过书和道歉信。于是,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父母叫到一起,进行和解。最终,双方“冰释前嫌”,签下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8万元。接着很自然地,小赵得以在开学之前回到学校。鲁山检察院被小赵父母送来锦旗,上面写着:“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怎么样?这波操作牛逼不?首先,什么叫“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心理辅导......
为什么不先去给受害的女孩做心理辅导?反倒对一个施暴者加以温暖?有谁问过那个17岁受害女孩的感受么?这可是违反刑法的强奸案啊!就这么轻描淡写地按照民事纠纷处理了,还tm“冰释前嫌”......
我真的无f*ck可说了。当施暴的强奸犯安然无恙地回到昔日的教室,当14岁的男孩杀了人却被无罪释放,他们会怎样向朋友炫耀呢?我想,他可能会笑吧。参考资料
1、女拳文化:《大连13岁男童杀人前后都与受害人家属闲聊,细思极恐》

来源:有态度青年
编辑:柠檬精
审核:月之  终审: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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