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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注意!即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大变化

阅读量:3836240 2019-10-27


对于咱们上班族来说
公积金算是不小的一笔账
那么,你有没有提取过你的公积金?
还是它一直在躺在账户里睡大觉?

对于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小伙伴
现在小编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

现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用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啦!

10月2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的公告》
即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承诺申报的信息准确、完整、有效,对提取适用事项真实性负责。

看到没
今后提取流程就更加简化了
不过缴了这么多年的住房公积金
你是否真的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用处?
接下来
小编带你看图了解下










所以现在知道住房公积金到底有啥用了吧!(文章来源:沈阳晚报、财经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
沈阳人有福啦
近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
11月起
辽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一起来看看
具体上调的幅度吧
↓↓↓ 

分两个档次上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等要求,此次失业保险金上调分两个档次,上调幅度分别为12%和7%。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3%上调至85%。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3%上调至90%。

   谁将受益呢?赶紧看!
对象主要包括
1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2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3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4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都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怎么去申办呢?
有哪些程序?
失业保险业务
办理流程在此

 1、申请准备
 
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办理地点
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办理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保险金领取期限
如何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为3个月,满2年不满3年的为6个月,满3年不满4年的为9个月,满4年不满5年的为12个月,满5年不满6年的为13个月,满6年不满7年的为14个月,满7年不满8年的为15个月,满8年不满9年的为16个月,满9年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具体政策解读可搜索官方地址http://rst.ln.gov.cn/zcjd/201805/t20180510_3243827.html
注意失业保险金要涨钱了
而且马上就要开始啦

今年11月起就要全面落实啦省人社厅正式发布
《关于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厉害了
为失业人员带来
切切实实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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