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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睢宁这家物业公司擅自制定标准收取业主这些费用,被严厉处罚!

阅读量:3844425 2019-10-27




都说买房是大事儿
其实比买房更大的事儿是买房时一定要选好配套的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不靠谱那就等着各种纠纷上门吧业主真心伤不起
相信经历过装修的小伙伴们都有过同一个烦恼家里大量的装修垃圾需要清运那么装修一次会产生多少建筑垃圾?一堆,一片,还是一地?都不对~有人就专门计算过,平均每户家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大约在3吨左右,如果是下图这辆清运车,差不多要装满2车。
这些装修垃圾该怎么处理是自己找人清运,还是按规定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后委托物业公司统一清运这些其实都不重要关键的是清运费用的标准由谁来定、定多少如果物业公司发生违规收费又将被怎样处理

近日,睢宁县市监局对城区某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制定收费标准违规收取部分物业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请输入                        
案情查处  擅自制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
2019年4月,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区某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自2017年1月11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未能执行睢宁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关于印发﹤睢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高于政府定价标准擅自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按规定应收1元/平方米,其自定标准按200元/户收取,此一项多收价款达100865.31元,故存有价格违法行为。
故当事人上述价格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指的不执行政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江苏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江苏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多收价款100865.31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即给予罚款100865.31元。     

装修垃圾清运费的由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5年就发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其中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均被称为“建筑垃圾”。
《规定》里还要求,居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这个“指定地点”可不是小区里的某个垃圾存放点,而是政府指定的建筑渣土消纳场所。
而像一些新的楼盘、住宅小区,集中放置的大量装修垃圾就需要专门的运输处理,由物业公司找专人专车将建筑垃圾从小区存放点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建筑渣土消纳场所。这项收费有别于日常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需要额外向装修房屋的业主们收取,因此便产生了“装修垃圾清运费”这个项目。
物业是否存在有“重复收费”之说
       垃圾清运费是不含在物业费中的,垃圾清运费、垃圾设施费这两种费用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城市市政环卫部门收取的。也就是说,小区的垃圾由物业负责收集以后集中送到环卫的垃圾中转站,这属于垃圾的外运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中,不算重复收费。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是因为建筑垃圾是有特定资格的单位和实体才能够清运,它必须经过城市市政、环卫部门的批准并交纳一定的费用才有排放建筑垃圾的资格。当然,这笔费用并不是强制收取的,如果业主承诺自己可以完全清理所产生的装修垃圾,也可以不缴纳这项费用。
也就是说,一般通俗意义上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是可以由物业公司参照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条例(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酌情制定并收取的,但这绝不是意味着物业公司可以自行定义价格标准和违规任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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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不断增长的城镇人口数量和存量房面积,广大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顺应市场需求,物业管理行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伴随出现了准入把关不严、行业良莠不齐、服务管理不规范等行业性突出问题,广大业主对此反映颇多。
针对下一步商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尤其是价格监管工作,睢宁县市监局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执法,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如果全县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有突破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设立强制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管理分摊范围或提高分摊标准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睢宁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予以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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