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经表决,决定任命李纪恒为民政部部长。
昨天(10月25日)下午,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决定:李纪恒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此前,民政部部长一职由黄树贤担任,黄树贤现已满65周岁(出生于1954年9月)。
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邹铭宣布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纪恒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李纪恒(左)与石泰峰握手
李纪恒在讲话中说,这次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亲切关怀、对内蒙古工作的充分肯定、对内蒙古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我完全拥护、坚决服从中央的决定。石泰峰同志政治上坚定,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强,政策理论水平高,领导经验丰富、视野开阔,敢于负责,作风民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强,一定能够做好自治区党委书记的工作,不辜负中央的期望和重托。希望同志们全力支持石泰峰同志的工作,勠力同心把内蒙古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李纪恒说,内蒙古是个好地方,辽阔壮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深情牵挂内蒙古,亲自为内蒙古量身定制行动纲领、精心擘画美好蓝图,寄予我们“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殷殷嘱托。能够在这片热土上为党尽忠、为国尽责、为民服务,是中央对我的信任,更是我的幸运和福分。三年多来,我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省级领导班子成员一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历届领导班子接续打下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巩固了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面对各种长期累积的矛盾风险和现实遇到的困难问题,我们知重负重、砥砺奋进,保持定力不动摇,顶住压力不弯腰,精准拆弹、持续攻坚,有效清除了一些积弊顽障,解决了一些矛盾问题,化解了一些风险隐患,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创造了良好环境。我们组织动员全区上下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综合施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用情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实做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持续发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个别具魅力、彰显特色、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内蒙古正在祖国北疆崛起。
李纪恒说,回首过往,从中央派我到内蒙古工作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内蒙古人,始终怀着创业者、奋斗者、建设者的炽热之心,尽忠职守、勤勉履职,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工作,为内蒙古发展倾注了全部感情和心血,融入了所有甘苦和忧乐。三年多来,我跑遍了内蒙古的山山水水,和广大干部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我从同志们身上学到了许多好品质、好作风、好经验、好方法,让我铭记在心、受益良多。此时此刻就要离开内蒙古的工作岗位,我的心情恋恋不舍,我的心中充满感恩。北疆三载余,一生草原情。我永远是一个内蒙古人,今后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热爱内蒙古、想念内蒙古、关注内蒙古、支持内蒙古、祝福内蒙古。我深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以石泰峰同志为班长的自治区党委带领下,内蒙古这道祖国北疆风景线一定会变得更加亮丽。
李纪恒简历
李纪恒,男,汉族,1957年1月生,广西贵港人,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76.11-1979.08 广西大学中文系文学创作专业学习
1980.09-198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县委宣传部新闻干事,贵县报社筹备组负责人
1983.11-198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瓦塘公社(乡)党委书记
1985.05-1987.0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县委副书记(其间:1987.03-1987.08挂职任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委书记助理)
1987.09-1988.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委第一副书记
1988.06-199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委书记
1990.02-199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县委书记
1991.08-1992.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2.08-1995.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5.02-1996.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1996.04-199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委书记
(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7-1997.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地(市)委书记
1997.12-2001.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5.09-1998.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6-200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
2001.08-2003.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04-2005.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9.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5.03-200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6.07-2006.11 云南省委副书记
2006.11-2011.08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11.08-2011.1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11.11-2012.02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
2012.02-2014.10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4.10-2015.01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5.01-2016.08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08-2016.0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2016.09-2017.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01-2019.1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9.1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9年10月)
黄树贤简历
黄树贤,男,汉族,1954年9月生,江苏扬中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入党,南京大学文科班文哲史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
1975.09-1977.10南京大学文科班文哲史专业学习
1977.10-1978.05江苏省扬中县长旺公社文化站代理站长
1978.05-1982.01江苏省扬中县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1982.01-1983.09江苏省扬中县新坝公社(乡)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3.09-1985.01江苏省扬中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委书记
1985.01-1989.11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
1989.11-1994.11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4.11-1995.03江苏省纪委常委
1995.03-1997.05江苏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1992.10-1995.10南京大学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
1997.05-2000.12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00.12-2002.11监察部副部长
2002.11-2007.10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其间:2006.03-2006.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10-2007.12中央纪委副书记(2007.11明确为正部长级),监察部副部长
2007.12-2013.03中央纪委副书记
(2003.11-2008.12兼任北京奥运监督委员会主任)(其间:2010.05-2010.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03-2016.11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6.11-2019.10民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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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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