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周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上一处路口,出现一幕辅警似以禁摩为由拦停摩托,而摩友当事人却对这里是否悬挂禁摩通行的“禁令标志”更为熟悉,当即对辅警进行了颇有“二人转”味道的“普法教育宣传”。随即值班交警接报赶来后,双方有效沟通,握手言和,避免了一起有可能发生激烈言辞的升级场面。
我们从现场视频中看到,当事人双方的焦点是“禁令标志”。摩友们在骑行中最常见的也是各种交通标志,尤其是骑行或通过禁摩城市道路时,更需要重视注意。那么,什么是“禁令标志”呢?禁令标志是指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
那“禁令标志”该如何设置呢?禁令标志一般应设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车标志外均应成对设置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终点和桥梁的两端。辅助标志应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分别代表时间、车辆种类、区域或距离、禁令理由等类型。“禁令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图案种类和设置地点也必须符合《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国家标准GB51038-2015】才对。
因此,摩友们骑行或路过禁摩城市的道路路段时,最好首先要看清该路段是否设置有禁令标志,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而且设置位置适当、准确、完整、醒目。如有必要,建议驶入路口之前进行拍照取证,以免万一遇到拦查时“空口无凭”,届时可以当场举证“无罪”,乃至保留和行使合法诉讼的权利。
沈阳也是实行“禁摩”的众多省会之一,沈阳摩友们也是多年为“解禁”而努力。其中沈阳摩友“九日”就是突出代表,他运用一切合法合理的诉求渠道和方式,上至人大政府,下至交警支队,都留下了他为摩托合法权益不懈争取的身影。
在人民网地方留言版上也有其他沈阳摩友的有关禁摩留言,谏言“所谓的噪音及污染问题,现在的摩托车早已不是禁摩令之前的二冲程摩托车。现在生产的摩托车已经符合国四国五排放标准,消音器已经能和汽车做到同样水平。”
留言也显示收到了回复,言语中对于摩托车的歧视偏见,我们已见怪不怪了。但对于回复中“国内、外许多大型城市也采取“禁摩”的方式净化城市道路通行车种”这一句没看懂。恕我们“孤陋寡闻”,想请教一下除了国内很多“大型城市”在“禁摩”外,国外世界各国都有哪些“大型城市”在“禁摩”?在“净化”?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而“装”知,是为实事求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