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楔子
十三年前,他是南京一个小杆子团伙成员。因为沉迷网络游戏,为了搞上网费,半年不到,他们就抢了七八次,重伤两人。如果不是及时被抓获,后果不堪设想。
跟“大连男孩”不同,那一年他刚满十四周岁。
二、帮同事会见
去年,全国打黑除恶工作刚刚开始时,同事接了一个刑事案件。委托人的儿子,因为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算起来是一个小案子,如果积极赔偿,争取到被害人谅解,一般也不会判实刑。
家属委托律师,一是为儿子尽点心意,二是想找个人去看看他。同事因为工作安排,抽不出时间,请我帮忙去会见一下。我问同事:“非法拘禁的案子,我做得少,相关的法律规定,你大概跟我说说呢?不要到那边一问三不知,那就丢人了。”
同事笑了起来:“这家伙十四出头,就因为抢劫被判了十几年,坐了八年牢才出来。这才两三年不到就又进去了,是个“二进宫”。你去了就知道了,刑事方面的法律知识他比律师熟。你就帮我去看看他,给他发几根烟,聊聊闲天就好。”
三、一片祥和的看守所
那是一个地处郊区的看守所,原先应算是荒郊野外,这些年随着城市扩张,周边逐渐繁华起来。看守所高耸的围墙与充满尖刺的铁丝网,以及紧扣扳机执勤的武警战士脸上冷峻的表情,都与周边车水马龙、歌舞升平的人间烟火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住在看守所周边的老大爷,光着膀子,趿拉着拖鞋,抽烟、吹牛、收拾生活,与生活在其它地方的大爷别无二致。内心丝毫不因与我们想象中凶神恶煞的“罪犯”比邻而居,有任何忐忑或波澜。高墙、电网、尖刺、紧扣扳机执勤的武警战士,似乎只是一种特别的装饰,时间久了,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办理完会见手续,我在看守所的会见室等着犯罪嫌疑人。那个看守所应该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成,办公区域是一栋二层小楼,楼前的院子里,多年前种下的松柏遮天蔽日、郁郁葱葱。早春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溜进会见室里,呈现出一片祥和气象。如果不是因为眼前用来阻隔犯罪嫌疑人与会见人员的铁栅栏,你甚至不会意识到你身处严密监管的看守所中,你甚至会觉得今天只是到一个平凡的老机关办一件普通的小事情。
四、令人惊奇的特殊待遇
过了十分钟,管教带着犯罪嫌疑人走了进来。管教打开犯罪嫌疑人手上的铐子,让他坐在专门固定在地上的铁制椅子上,锁好椅子上面的锁。转过头严肃地说:“可以给他香烟抽,但只允许你点着了递给他,不允许把打火机给他或者伸过栏杆给他点,也不允许私自给他香烟或者其他物品让他带回监区。”
我一愣神刚准备回答,犯罪嫌疑人笑嘻嘻地开口了:“x 管教,你对我还不放心啊,规矩我不懂吗?我又不是那些小杆子。”
x 管教也笑了一下,和颜悦色地回他说:“这不是 xx 区看守所因为犯人在监区偷偷抽烟,导致仓库被烧掉了嘛,我多说几句也是为了你好。”
犯罪嫌疑人弓着腰不断地点头,一边点头,一边回说:“知道,知道,谢谢 x 管教,谢谢 x 管教。”
管教走了之后,犯罪嫌疑人看我一脸诧异的表情,咧开嘴笑了一下:“都是老相识了,我十几岁被抓时,他还是这边的小警察,现在已经混到了副所长了。”
我点点头,伸手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准备点起来递给他,他摆摆手说:“过一会再抽吧,刚刚x 管教带着我到办公室谈话,散了两根给我,刚抽完你就来了,先缓一会吧。”
我更加诧异了,不清楚这家伙有什么神通,能够获得这种特殊待遇。我下意识地问了一嘴:“你跟 x 管教关系不一般啊?”
五、闲聊
他得意地笑了起来:“也没什么特殊关系,我家就住在附近的镇子上,这个看守所大部分的管教,也多是生活在周边的村镇。我上次出来之后,在街上遇到他们时,都会上去跟他们打招呼,给他散烟。有时在亲戚朋友的聚会上面也会碰到,我都会主动上去给他们敬酒,一来二去,多少也有点交情。这次进来,他们对我都会关照一下。”
“牛x,一离开监狱就开始为下次再进监狱做准备工作,这未雨绸缪的意识也是高出侪辈。”这句话差点喷涌而出,我生生忍住没有说出口,虽然他对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但我还是害怕刺痛他。
趁着说话的间隙,我细细打量了一下他。一米八几的大高个,膀大腰圆,估计得有一百八十多斤。长得非常白净,应该是很喜欢笑,嘴巴总是咧着的,好像无意中哪句话,就会戳中他的笑点。身上没有雕龙画凤,肌肉松弛,丝毫没有长期坐牢的痕迹。要是在大马路上见到他,你只会觉得他就是南京一个普通的拆二代,最多也就打打架,怎么也不会想到你面前的是一个因为抢劫坐了八年牢的人。
六、二进宫的原因
光面对面坐着也尴尬,我试着找点话题:“我就帮我同事来看看你,就是闲聊啊,这次因为什么进来的啊?”
“哦,小事,帮朋友要债,那个屌呆x,装疯卖傻就不还钱,我朋友火起来了,就叫了几个朋友把他弄到xx 那边的房子里。本来也没有我什么事情,那个呆 x 骂我妈,我一时火起就打了他几个耳光。”
我插了一句:“非法拘禁有暴力伤害行为的,要算加重情节的。”
他听了我的话,又露出笑嘻嘻的表情,伸手跟我要烟,我点起一根递给了他。他接过香烟时,食指与中指一起点了点我的手背,算是表达一种谢意。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缓缓吐出烟气:“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我他妈的就是容不得谁骂我妈,我妈跟着我爸吃了一辈子苦……”说到这时,他眼神下意识地露出一丝凶光,转瞬即逝,又恢复之前笑嘻嘻的表情。
“加重不加重,其实也无所谓,也不是多大点事情。这种事情,我们做得多,从来也没出过事,我那个朋友是个屌呆x,我之前就跟他说过,要么不要弄人,要弄人就一定要让他家里人把钱还了,不然不要放人。他这个人平时吹起牛来人五人六要砍他要砍你,真做起事来,就怂了。才把人弄起来第二天,他就害怕了,害怕事情闹大。一分钱都没要到,就把人放了,人家回去就报警了。”
七、地下世界的生存法则
我有点好奇:“还钱放人跟不还钱放人还有什么区别吗?”
“这个区别就大了。”他弹了弹烟灰,露出一丝轻蔑:“那家伙也就欠了两三万块钱,其中还有一大半是利息。我们把他弄起来,也就吓唬吓唬他,好吃好喝供着他,只要他跟家里面要了钱来还,多一点少一点也无所谓,我们还会给他一部分利息钱。他也没受罪,跟我们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反正事情也了了,他还要在外面混。报警对他也没有一点好处,就算把我们抓起来,借的钱总归要还,我们最多吐点利息钱。他也知道这不是多大的罪,他也要掂量我们出来之后还是要找他的。我们这么做他也能从家里搞点小钱花花,他又不呆,怎么会报警?”
他顿了一下,吸了口烟继续说:“如果他不还钱,我们就放人,那他肯定会报警,一旦我们被抓起来,就没人跟他要钱了。”
我追问了一句:“那他就不害怕你们出来吗?”
他咧起嘴笑了起来:“等我们出来,他早就跑掉了,我们到哪里找他呢。”
从他的话语里,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地下世界的运行法则,呈现在我的眼前。虽然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他们的世界却像是存在于地下黑暗深处--一个我们不曾踏入,也不敢踏入的地下黑暗深处。
八、久病成医因为设施老旧,隔壁会见室的律师情绪一激动,声音就会传到这边。隔壁的律师正在跟会见的犯罪嫌疑人讲解缓刑的司法政策。他看到我下意识递向隔壁会见室的眼神:“隔壁那个小杆子,犯的跟我是同样的事,在里面跟他说了多少次了,他不听,非要家里面花大价钱找律师。他命不好,找律师有什么用,我比他早抓进来五个月,那个时候扫黑还没开始,我定的是非法拘禁,如果不是因为之前的事情构成累犯,我找人协调一下最多也就是缓刑。从他那批抓进来的开始,统一定的涉黑。现在这种严打政策下,无论你找谁,不起诉跟缓刑都做不起来。跟他都说过了,他也不听,小杆子,没经过什么事情,慌了神了。”说完,轻蔑地深吸了一口烟。
“你蛮懂的嘛?”我打趣到。
“嘿嘿嘿,久病成医嘛。在看守所里面又没事情干,除了看新闻,每天就在监室内坐着吹牛皮,聊来聊去就什么都知道了。”他说完,伸手跟我又要了一支烟。
“之前的事,是因为什么啊,怎么会判那么重啊?”我随便扯着。
“之前小,一帮小杆子瞎胡闹,搞点上网的小钱。有人报警了,就被抓起来了。我们家里穷,送不起礼,父母也没用,其他人家都送钱的,他们判得轻,就我最重。”说起他第一次牢狱经历,他似乎在说着别人家的事情,神态轻松。
九、几个大家都会问的问题
“现在在里面怎么样啊?”我有一搭没一搭的继续闲扯。
“看守所的日子难熬啊,还不如下队(老话,送到监狱执行刑罚,下劳改队的意思)。下队后,每天有活干,有人聊天,日子过得快。看守所里,每天只能坐着,无聊死了。”他看着我惊讶的表情,嘿嘿地笑了起来。
“这次出去之后,准备干什么啊?”我试探地问一句。
他用力地左右摆了一下脑袋,冷冷地笑了一下:“还能干什么啊?换个正经工作钱也不够我花的,我车一个月加油就要四五千,去年新买的保时捷追尾之后,我就立马换了一辆宝马。你说做什么能供得起我的花销呢?”
听了他的话,我有点发愣。他看了看我,又嘿嘿地笑了起来。
“对了,最近变天,还需要家里给你送点什么东西进来吗?”会见结束前,我问他。
“我在里面是老资格,无论谁家送什么进来都是先紧着我挑,啥也不缺。就是让我爸再给我送书,一定要上下册一起送进来,在里面看完了上册没有下册,我想死的心都有。”说完,他跟我点点头,在管教的监控下,咧着嘴,弯着腰,笑眯眯地离开了会见室。
离开了会见室,看守所的院子里,阳光、松柏、斑驳的墙体、偶尔走过的工作人员互相点头致意,一如我来时温暖祥和。我伸了一下懒腰,随手翻阅了公文包中他的案卷材料,无意中看到他之前的判决书。他们小团体,一共抢了七八次,就重伤两人。那两刀,都是他捅的。
在离开看守所的路上,如果我刻意地忽视身后的高墙、电网、尖刺、扣紧扳机的武警战士,眼前永是车水马龙、歌舞升平的人间烟火。但一想到那两刀、他咧嘴的微笑、他眼神中时露时藏的凶光,我就会下意识地回头。
他不久之后也会走出我刚刚走出的那个门口。
十、关于刑事责任年龄
他判了十几年,坐了八年就出来,在监狱的表现应该是不错的。从这八年的牢狱生活里,他到底学到了什么,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现在的他,回到看守所,如同回到熟悉的少年时代。再次出去后,他在我们不曾踏入、也不敢踏入的“地下世界”会生存得更加从容不迫、游刃有余。
“大连男孩”事件发生之后,大家都在讨论刑事责任年龄是否要降低的问题。
如果,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是为了我们可以将不满十四周岁的“大连男孩”们名正言顺、心安理得地送进监狱。
这种修改,我不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