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大连一名10岁的女孩子小琴(化名)因为拒绝被性侵,被一名14岁(虚岁)的男孩在家中残忍杀害,身中七刀,然后被弃尸灌木丛中。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由于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对凶嫌进行了“收容教养”。随后传出撤案、凶手被释放并且在朋友圈炫耀的消息,由此引发了社会强烈争议以及网络众怒,但当地的媒体却全部噤声,网络上也不断被删帖。
据悉,被害者小琴今年五年级,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10月20日下午小琴去上美术班,一般下午3点钟下课,步行到家只需要15分钟左右,由于当天小琴的母亲有事没有去接孩子放学,下午3点30分时,小琴还没有到家,直到下午3点50分时,小琴的母亲仍然没有等到小琴回家,于是家人开始四处寻找。家人调取了小琴必经之路的监控,但仍未找到孩子,于是家人向附近的派出所报案。当天晚上7点左右,小琴的父亲在距离自己家100多米的绿化带中发现了孩子的尸体。据小琴的舅舅讲:孩子在花坛里,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满身都是血和伤,裤子被脱到一半。为此,家人一度怀疑小琴是遭遇了车祸后被人抛尸至此,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了异常“在孩子身上发现了多处刀伤,后脑、颈部、胸前都有伤口”而且马路上也能见到血迹。
警方赶到现场后,顺着血迹找到了该小区的一名住户家,锁定了嫌疑人是一名初中生,而当警察上门时,凶手的母亲正在家中忙着擦地板,地上仍然有大量的血迹。这就更可恨了,这样的事情发生时,凶手的父母不仅没有出来制止,甚至在凶手犯罪之后,还伙同一起清理犯罪现场,这是怎样的“一家人”?小琴的舅舅讲:凶手家就在距离绿化带20米左右的楼上,孩子被发现时时被塑料袋装着的,法医尸检后发现,孩子身上被捅7刀,最终因为失血过多去世的。凶手的动机就是想要性侵小琴,把孩子带到家里后,孩子不愿意,就拿刀伤害了孩子。
根据报导,作案者还曾两次“登门搭讪”,询问被害者的父亲“女儿找到没有?”更猖狂的是,凶手在作案后,竟然还在班级群里发表“我害怕啊,我的指纹咋整”“我虚岁14岁,我一个小孩怀疑我”“我俩血在同一张纸上”等言论。这种极端的血腥手段连成年人看了都受不了,而凶手一个未满14周岁的孩子,却能够在事后依然淡定的找被害人的家人套话,这是多么可怕的心理。案件发生之后,被害者的父母每日以泪洗面,精神状态几度面临崩溃。被害者的母亲在微信发消息表示:凶手杀人之后还在同学群里面炫耀自己杀人,她无法接受女儿的惨死,呼吁媒体关注,还孩子一个公道,但当地的媒体却集体失声。根据小区的人介绍:凶手今年14岁(虚岁),身材比较壮硕高大,身高175,体重140+,此前曾经多次尾随和猥亵年轻女性,有强行搂抱、猥亵骚扰等行为,具有完全的犯罪能力和明确的犯罪动机。
而附近小区的住户则表示:小男孩曾经尾随她到楼道口,当时她发现不对便停下,小男孩竟然上来询问她住在几单元,还趁机用手去搂抱她。
某业主群内有业主也表示:自己的女儿与凶手曾是同学,在学校的时候,该男孩曾多次骚扰女同学,还强行搂抱自己的女儿,派出所叫来家长教育,但该男孩的家长却拒不承认!
从这些明显的行为可以看出,凶手根本不像一个未满14周岁的孩子,而是一个内心极度冷血且邪恶的人,凶手的心智和身体都以早熟,早就胜过同龄的孩子。而凶手的犯罪手法甚至要比成年人更心狠手辣,其残忍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有网友发帖称,凶手因“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0月23日被释放,但该消息很快就被删除。警方对此表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凶手被释放的消息让附近小区的很多女性感觉到后怕,有网友认为,不应该按照年龄判罪,应该按照社会危害性治罪,不然这样的恶魔尾随女性,放出来不还得犯罪吗?又得有多少家庭受害?该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大量的网络关注,但消息不断遭到屏蔽、封杀和删除,就连热搜也接连被撤,不过仍然不断有网友发文转帖相关消息。当地警方迫于压力,10月24日再次发布警情通报称:凶手已被收容教养。
10月25日,有媒体报道称:被害者的家属不满警方不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目前已请律师进行起诉,而附近小区的邻居也都纷纷自发签名,表示对受害者家属的支持。近日,作家陈岚发文表示收到了大量粉丝的留言,称“现在本地新闻也并未报导这件事,凶手因为是未成年人而被‘保护’,市民们转发这件事的微博内容也被屏蔽和谐。现在,周围市民已经感受到严重的人身安全威胁,希望您能伸出援手,为这位可怜的小女孩讨回公道,也让社会引起对未成年人凶手法律处理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发生初期,网上流传出一份疑似大连公安局22日发出的一份给网站支队和宣传处的“调度指令”,内容指:网上陆续出现“不良炒作言论”,按照各级领导要求,针对舆情管控作出要求,包括:不得将任何办案相关信息流向社会;宣传、网安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网上网下舆论管控力度;确保此案相关信息不造成“负面影响和舆论炒作”等。
有社会知名人士对此表示:这个男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真的是非常恶的,就这样放过了,把未成年当做理由放过了,我个人确实不能接受,被害人的家属肯定也不能接受。但具体怎么处理,我也很难说,但我觉得,因为凶手是未成年人就不追究,或者很轻的那种追究,我肯定没办法接受,我觉得还是该处罚的必须处罚。现在孩子们的道德败坏,有教育的责任、政府的责任、父母的责任。过去的学生崇拜的是科学家、艺术家,现在的孩子崇拜的都是各种明星。
法律相关人士对此表示:按照现行的法律,不满14岁的,属于未成年人,这个凶手是未成年人,他承担不了。但针对14周岁至16周岁的,就有特殊的规定。其实原来的规定是在社会道德相对来说还没有堕落到现在的这种程度,现在的社会道德已经严重下滑了,所以相关的司法制裁规定也应该有相应的改变。比如说:50年前,10岁的人,他可能好多事情都干不了,但现在10岁的人,他都能干了。也就是说,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发育越来越早,认知的能力也比较早,那么他承担责任的年龄也应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