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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血透中心拟建小区旁遭业主抵制:血透中心状告业主“群主”阻挠施工

阅读量:3866475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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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28日,大河报以《三门峡一血透中心拟建在小区周边遭抵制》为题,报道了三门峡市湖滨区滨河花城小区一处门面房拟建血液透析中心,遭到业主居民强烈反对一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如今,时间过去一年,原本拟建的血液透析中心早已撤离。近日,该事件又出现新情况。血液透析中心的负责人何某一纸诉状将小区一业主陈女士告上法庭,称其煽动组织、阻挡施工。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一审判决陈女士赔偿何某各项损失合计5000元。
回顾:小区旁要建血液透析中心,遭业主抵制
2018年7月,三门峡市滨河花城小区业主发现,小区西侧一处两层门面房上突然挂起“三门峡血液透析中心”的牌子。因担心排放的医疗废弃物等会出现各类有害物质,危害居民健康。同时了解到该血液透析中心还未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业主们随即聚集到商铺门前,轮流看护,不让施工。
7月10日,出租该门面的小区开发商张贴一份《通告》和《解除合同通知书》,称承租方在签合同时房屋用途写为:医疗业务,并没有详细说用于开办血液透析中心,认为其对房屋用途存在重大隐瞒。与此同时,要求对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腾退房屋。
对于小区业主和开发商的行为与说法,血液透析中心回应表示,自己不存在隐瞒情况,“血液透析显然属于医疗业务的范围”。至于对业主担忧的“血液透析中心会引发传染”问题,称医疗废弃物处理有严格规定,废水等会按照要求达到一定排放标准。
对于此事,当时的三门峡市卫计委称,血液透析中心属于一般医疗机构,非传染源,此外血液透析本身不会产生辐射,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废水也严格按照要求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同时也表示,血液透析中心需完善各项手续,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不得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活动。
因业主强烈反对,原本拟建的血液透析中心最终撤离。
审理:血透中心状告小区“群主”阻挠施工,一审业主败诉赔偿5000元
2018年8月,血液透析中心负责人何某一纸诉状将小区一业主群“群主”陈女士告上法院。
诉状内容中称,业主陈女士煽动组织小区其他业主,将商铺大门锁住,排班派人围堵商铺门前,阻挡装修施工。多次沟通协调,陈女士置之不理。为减少损失,通知装修公司先拆除脚手架退还租赁公司也遭到陈女士等人阻挡。综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陈女士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
2019年4月10日,湖滨区法院予以立案,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9月23日,湖滨区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最终审理判决:被告陈女士赔偿原告何某各项损失合计5000元,驳回原告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何某租赁商铺从事血液透析中心的医疗业务,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中心目前尚处在前期装修施工阶段,其是否取得经菅资格,需待其在开始营业前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在未从事经营前尚不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被告陈女士及所在小区居民以血液透析中心会对小区居民健康造成危害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同时,在原告何某装修施工尚未结束、未开始营业前,即以原告何某未完成审批手续为由阻挡装修,行为亦缺乏正当性,构成侵权。
被告陈女士作为滨河小区业主群的群主,多次在群聊天中发布信息组织人员阻挡施工,其行为对小区业主阻挡原告何某施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九条及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告陈女士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因原告何某现已停止施工,对其要求被告陈女士立即停止侵权的主张,不予支持。对原告何某的赔偿经济损失主张,因原告何某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的具体数额,同时被告陈女士仅为侵权人之一,故酌定由被告陈女士赔偿原告何某5000元较为合适。
回应:“只是微信群主,就被视为煽动组织?”业主表示已上诉
对于湖滨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双方也都给予了回应。
“对法院判决基本是认同的,虽然对经济数额判的很低,但法院判定对方的行为是错了,这就可以了,这也是当初原告起诉的目的。”三门峡血液透析中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律师介绍说,关于血液透析中心的建设,相关负责人已在市区另外选取地址,并即将完工投入运营。“(血液透析中心)作为民办医疗机构,三门峡当地及周边的患者有治疗的需求,所以一定是建的。”孙春生说。
而对于此次民事判决书,业主陈女士表示“很是意外”,表示将上诉。
“我只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所有人是微信功能中设定,只能群主行使,我将大家的意见表达出来,就被视为煽动组织,我肯定是不服的。”陈女士告诉大河客户端记者,原告提供的部分聊天记录中,没有列出前因后果,有时是因现场可能出现暴力打架的紧急情况,自己又不在场,应业主私信才通过群主权利@所有人,“据此就认为我是组织者,肯定是不公平的。”
除此外,陈女士也表示对方称“阻挠施工”一说也无依据,自己并没有到过血液透析中心的现场,至于其他业主现场如何作为,自己也管不了。对于原告所称“多次沟通协调,置之不理,拆除脚手架也遭到陈女士等人阻挡”的说词,陈女士称,血液透析中心从未和自己沟通过,自己也没有阻拦拆除脚手架。
“我肯定要上诉的,不能因为我是群主就要状告我。”陈女士表示,目前已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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