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问题平台必须全额退还受害群众本金,一分都不能少!即使是平台已经被认定非法集资诈骗,依然要把钱退还给受害群众,因为受害群众是无辜上当受骗的一方,平台主观犯错不能作为赖账的理由,必须还钱!
中央台CCTV13新闻频道出声:央视CCTV13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播出一期有关“揭秘网络借贷平台骗局”的独家调查节目,节目时长达20分钟。
节目还原了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网络借贷平台(人人爱家网络借贷平台,累计借贷金额达到了232亿元)的爆雷真相。
央视报道称,跟孔明金融投资人、高管,有关系的网络借贷平台,出现问题无法还款的就超过了十家:人人爱家、壹佰金融、聚胜财富、中科金服、火线理财、翡翠岛理财、火钱理财、坚果理财、投之家、邦邦理财、天天财富。这一动作代表中央终于正式表达了对P2P受害人的关注!
所有还在水深火热的金融受害人们,请打起精神来,高层出声了,文章分享起来!只有提高影响力,我们的血汗钱才有机会拿的回来!
还有不少的平台至今仍然心存侥幸,以为还能像过去那样骗个几亿也就随便判个三五年,所以他们宁肯坐牢也不愿意主动还钱。如今,为了彻底粉粹骗子们的这一幻想,全国人大马兰就率先提出了死刑提案,主张对那些诈骗金额巨大,且不肯主动还钱的平台失控人直接执行死刑,同时没收全部财产!
除了为金融受害人发声,说相关部门应对互联网理财平台非法广告专项整治,保障老百姓权益外,还强调了P2P和出借人的合法性!
一、是十部委联合发文。
二、“民间集资不再一概为非法”,不叫吸收公众存款,叫民间集资,而“不再一概为非法”。
三、是“为促进中小企业、中小资本参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四、是十部委联合发文提出的指导意见。仔细推敲一下每个字,是要求各级部门提供保障,是保障呀!不是打击!
五、《意见》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是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第二、是本人有还款意愿。笫三、是能保证全部清退集资款项的。
六、只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积极还钱,就不以刑事处罚或不作为犯罪处理。
七、高院的规定是司法界有颠复意义的空前举措,现在高院有令,一切有望了!
此外,两高一部对办理非法集资案明确以下几点:
1、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2、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
最近,在全国受害者的团结努力下,很多平台有了最新进展,杭州市中级法院宣判的P2P平台银坊金融集资诈骗罪案,平台老板蔡锦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近期,名噪一时的两宗金融诈骗案尘埃落地,一宗是e租宝,另一宗则是快鹿金融集团,两家平台的责任人也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且两家平台的高管人员也均被一并收押,分别判决十年及以上不等有期徒刑,此消息一出,可谓是大快人心!
种种迹象都表明高层已经在重拳出击,严惩金融诈骗犯了。加上马兰代表已经在会议上明确发话了,再不还钱,再不主动退赔受害群众血汗钱的,或将被判处死刑!而且不得减刑!同时还要没收全部财产!这将是金融诈骗犯主动返还受害群众被骗本金的最后一次机会了!唯有立刻马上着手乖乖还钱,才能保住性命!否则或将被死刑伺候!
并且不要奢望幻想着可以牺牲一人,幸福全家。其家人如果有利益输送也必须连坐!既然财富可以继承,那么诈骗债务也可以传承下去!子孙世代继承,直到还完受害人血汗钱为止。财产的法定继承权到哪里,赔偿就追究到哪里!
最后,相信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转发出去,就是对自己和其他金融受害人最好的鼓励,告诉他们请坚持,愿所有受害者都能追回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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