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结婚证也是一部历史 看看你见过几个?小布表示喜欢最后一个

结婚证也是一部历史 看看你见过几个?小布表示喜欢最后一个

阅读量:3884693 2019-10-28


  今天是七夕,中国的情人节,不知又有多少对情侣修成了正果,单身狗小布也是实在说不出祝福啊~~~说到喜结良缘,现代人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当然是大红的结婚证啊!但是你知道吗?其实结婚证并不是现在才有的新鲜事物,在古代就早已出现。让我们来一起见证结婚证的历史变迁。
  若是要对古代婚书作出一个定义,那就是一个由男女双方家族私下约定的、互不反悔的契约。虽然它不像现代的结婚证,由相应的国家机构发放,但同样具备一定的法定效力。
清朝最早出现官方颁发的结婚证

  有史记载的、由官方颁发的结婚证,最早出现在清代,称为“龙凤帖”“鸳鸯礼书”“网丝婚书”。大清的婚约形式已经趋向简约并有较固定的模式,按大清律法规定,婚约必须是男女双方交换的定帖(婚书)。官方颁行并制定了婚书格式,内容包括:双方籍贯,父祖三代姓名,男、女行次、年庚以及主婚人、保媒见证人签押。民间也出现了婚书形式,民间初婚的婚书必由家长开具,内容包括:男女生辰八字、三代姓氏、籍贯和保媒人、见证人。
太平天国时期的合挥

  太平天国时期,新郎新娘在婚礼举行前必须一同前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向当地政府领取专门的“票签”,这就是“合挥”——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结婚证书。 “合”意为合并的意思,“合挥”一式两份,中央盖政府龙凤大印。左半份是存根,由政府留存,右半份交给新郎新娘保管。“合挥”上记录有夫妻双方姓名、年龄、籍贯等基本信息。“挥”是粤语方言,凭证的意思。“合挥”又称“龙凤合挥”,是太平天国法定结婚证书,如果不持合挥而被发现携带女眷,即以强奸论处极刑,军纪十分森严。
清末民初时期

  1912年后婚书改用油墨印刷,词藻华丽优美。1949年以前,中国民间的婚嫁习俗一般沿习旧制,联姻的关键不是男女当事人同意,而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那时的婚书上介绍人、主婚人、订婚人、结婚人以及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都要写出来,有的还要写清楚订婚或举行婚礼时的饭庄,各种名称排了长长一串。
  清末到中华民国初期,这种便条式婚书在普通居民中非常流行。
民国中期

  中华民国二十年(1931年)结婚证书。证书上粘贴着6枚面值为7分的税票,印有“辽宁省政府民政厅印发,每份法价现洋壹元”字样。
  该证书采用典型的民国中期结婚证书样式,创意新颖,样式精美,印艺高超,比例适当,看上去令人赏心悦目。每份法价现洋一元的价格,在当时已经很奢侈了。该证书较之民国初期的结婚证书而言,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采用了醒目的红囍字;二是将中国国民党党旗(左侧青天白日旗)与中华民国国旗(右侧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一并印制在证书上。
民国时期

  战争混乱的年代,婚姻更加没有自由。从1938年日本统治下察哈尔省的这份婚书中可以看到,新娘年仅15岁,就遵从父母之命完婚,而她个人意志在婚书中完全没有体现。
20世纪40年代

  民国政府统治下的20世纪40年代,婚书上面多绘有龙凤呈祥或鸳鸯戏水、牡丹吐蕊等各式图案。那时许多婚书是政府颁布的。这张在河北省发现的婚书就包括了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以及辞藻优美的祝词,男女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的名字也列了长长的一串。
新中国成立初期

  新中国成立后,婚书已变为体积小巧的结婚证。1950年的结婚证只有两个巴掌大的薄纸片,上面除结婚人的姓名、年龄、籍贯、签名,以及证婚人的签名外,没有任何绚丽的图案。封面有这样一段话:我俩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精神, 自愿结为夫妻,平等相待,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
五十年代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第一套法律——《新中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婚姻、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新郎新娘的名字头一次并列在一起。1956年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这张结婚证,词语也符合当时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建设现实。婚书中除结婚人外,父母媒人等都不再出现。
  从1952年到七十年代末,结婚证上都印有充满浓郁的民族风格的图案,而在1952年至1959年的结婚证上,还有和平鸽的图案。稻穗、棉花也是当时结婚证上的主角,这反映当时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五六十年代

  五六十年代的结婚证上都刻有一句简洁的口号。如上图结婚证上就印有“互敬互爱”。
文革时期

  到了“文革”期间,一切东西都被披上了政治色彩,结婚证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每张结婚证上都必有一段毛主席语录。20世纪60年代的结婚证书上,已经印上了婚姻法的相关条款。文革期间的结婚证深深的烙着那个时代的政治印记,毛主席头像也常常出现在结婚证上。
文革结束之初

  1976年的结婚证,文革动乱刚刚结束,结婚证形似奖状,做工比较粗糙。
改革开放后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完善,结婚证不再是夫妻两人压在箱底的婚姻纪念品,而是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人们使用结婚证的次数日趋增多,于是结婚证也随之“返璞归真”,逐步取消了复杂的图案,并由奖状式变为护照式。
上世纪90年代

  1994年,民政部在全国统一了婚姻登记证的使用,婚姻证的“战国时代”宣告结束。这就是从1994年起到2003年使用的“护照式”婚姻登记证,规格比原来缩小了一半,封面印有国徽,里面盖有民政部婚姻证件管理专用章,更加正式规范并方便携带。
2004年改版后延用至今

  2004年启用的结婚证颜色和规格都做了改变,并增加了证书的高科技含量。新式结婚证、离婚证封面均为枣红色。新式结婚证封面烫金,离婚证封面烫银。为便于计算机打印,将现行竖排版改为横排版。证件内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印章。证件内芯全国统一编号(证件印制号)。证件封面及内芯文字根据需要进行了适当修改。
  新式婚姻登记证书采用了更加严格的防伪措施。内芯纸张采用定向定位安全防伪水印币纸,水印图案为双喜。封皮采用进口纸张,内含无色荧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证书”和英文“M P R CHINA”及圆形“双喜”字样。
(来源于网络)
编辑:程 恰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