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沈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及设立燃气附加费听证会的第3号公告。
在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及设立燃气附加费方面,出租汽车运价起步价为9元/3公里,里程运价为1元/500米。
夜间时段(22:00-次日6:00)和夏季使用冷气,起步价为10元/3公里,里程运价为1元/455米;如果乘客要求不开冷气,则不得执行开冷气时运价。
阶梯式里程返空费,超过15公里至20公里,加收30%里程运价;20公里以上,加收50%里程运价。
在出租汽车计时收费方面,当时速低于12公里时,按运距计价不变,与计时收费并计。平峰时段累计每3分钟收费1元;高峰时段(早7:00-9:00,晚4:30-6:30),累计每2分钟收费1元。
在设立燃气附加费方面
以车用天然气(CNG)市场价格4.4元/立方米为基期价格,联动系数为1.1元/立方米。即基期价格达到5.5元/立方米并持续30天时,经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燃气附加费1元;达到6.6元/立方米时,收取燃气附加费2元;以此类推。加收燃气附加费后,当基期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30天以上时,相应降低燃气附加费,直至取消。
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计时收费、返空里程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
一是认为现在出租车行业应该是在把服务提升上去以后,再调整出租车运价的价格。
二是认为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道路拥堵越来越严重,调整高峰时段计时收费标准会进一步增加消费者负担。
三是建议从削减降低出租车运输市场的管理成本,来为运价分担一部分,不应让消费者完全的承担运价调整的支出。
四是返空里程15公里与现在城市的扩容规模不匹配,建议把返空费15公里增长到20公里,认为对出租车业者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五是认为沈阳市出租车可以涨价,但是涨价的同时要提升服务质量,质价要相符。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把服务和质量内涵提上来。对黑车、拼客、挑活、拒载及特殊恶劣天气加价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质价相符的涨价。
六是为什么设立燃气附加费,应让公众有一个了解。现在沈阳的出租汽车已经98%以上使用燃气了,建议听证会后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
对部分听证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
1.关于“调价不具备条件”的意见。综合考虑我市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出租车行业良性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调整出租车运价及设立燃气附加费。
2.对于交通高峰时段提高计时收费的意见。考虑到城市拥堵是目前国内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计时收费也是各市普遍采用的方式,车辆拥堵发生的费用需要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因此建议维持原调整方案不变。
3.关于“调整返空里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城市发展扩容的实际,建议采纳听证意见,对返空里程做适当调整,由15公里以上加收50%里程运价改为:15公里至20公里调整为加收30%里程运价;20公里以上加收50%里程运价。
4.关于“设立燃气附加费”的意见。沈阳的出租车已经百分之百使用燃气清洁能源的实际,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
5.关于“提升服务质量,质价要相符”的意见。建议由交通部门结合此次运价调整,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对黑车的打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养,使运价的调整能伴随着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