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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阅读量:3886572 2019-10-28



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用工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入围面试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10:00-12:00),具体审查时间详见附件《沈阳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招聘编外用工资格审查时间及安排》,请考生根据安排的时间参加审查。二、审查地点:沈阳广播电视大学学习港大厦(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7号、辽宁省水利厅旁)三、参加人员:报考免试岗位的考生及参加笔试岗位入围的考生。四、携带要件:1、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职位信息表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另需携带证明研究专业方向的材料(毕业论文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导师签字、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自行掌握),个别职位要求职称证或其它要件的,请考生注意查看和携带,以免因要件不全耽误时间。2、注意事项:⑴请考生按照安排表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陪同人员不得入场),等候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程序参加审查。⑵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场参加审查,因本人在外地或其它原因确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替审查并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考生审查要件,由于被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审查出现问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11月16号(详情见面试公告),请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及沈阳市卫健委网站、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发布的关于面试及体检等后续环节的通知。丨附件下载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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