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道德”标准和一刀切政策要求中小微企业,要坚持市场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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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道德”标准和一刀切政策要求中小微企业,要坚持市场化原则
证券时报记者:中小微企业在疫情中遭受了较大冲击,目前北京、上海、苏州等地已发布了专门针对这类企业的帮扶政策,但能够惠及的范围仍较为有限,您认为救助中小微企业还可以从哪些方面着力?
陈道富:从中小微企业来看,疫情对其影响主要集中在:一是库存积压、过期和腐败等带来的损失和资金占用;二是人工和房租等固定成本支出;三是需求超预期变化影响了收入;四是因复工和政策等障碍,影响了经营活动。“自助者天助之”,任何帮助应实现企业的自我成长。因此,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关键是恢复经济运转,“帮助”而非“代替”企业,协调并灵活解决企业面临的真正的“不可抗力”困难,特别是不用“道德”标准和一刀切政策要求中小微企业。考虑到当前中小企业又同时面临转型和市场出清压力,居民住房杠杆率处于高位,因而除临时性救助措施外,还宜尽快实施中小企业发展和救助计划。
1、尽快恢复物流系统和各类交易平台。在强化防疫措施,减少人与人接触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各类物流系统。这是实现物理世界连接的关键,也是经济可以分散运转的重要环节。同时,在特殊时期,需要强化信息间的沟通,交易平台是最有效的互通有无渠道,可以尽可能降低损失的措施。这个过程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尽可能允许价格机制发挥作用,容忍价格的适当提高引发足够激励。
2、充分发挥各类线上平台作用。这将有助发挥数字和虚拟世界的接触、合作和流转功能,将现实的各类资源能有效组合运用起来,创造收入减少损失。将中小企业甚至个人,尤其是隔离在家的人员调动起来,创造社会价值。
3、明确在经济上将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处置。如允许企业和房东、职工重新谈判房租水平、缴纳时限和工资,政府和国有企业作为主要房东的,应出台政策进行必要的减免。出租车司机需缴纳的份子钱应酌情减免。因政府要求隔离、封闭带来的营业收入下降,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免相应的租金、税金等,并安排必要的补贴。因疫情带来的技术性违约,可不作为“违约事件”,不缴纳违约金不登入征信系统等。发挥社会救助和救济作用,加大对困难人员生活救助。
4、尽快推动人员有序返程和复工。根据企业面对的需求状况、不同工种的紧要程度以及防疫隔离要求,安排人员有序返程和复工,使得社会和经济运转逐步进入“非春节”模式。
5、以市场化的方式组织中小微企业、民企参与应对疫情工作。需要政府支付的款项,一律现金即时支付,保证参与政府项目、疫情应对的中小企业及时获得现金收入。特别是征用、生产战略性物质,除央企、国企外,需尽可能考虑特殊时期的生产成本,以相对市场化方式组织。
6、加快实施基于微观主体自救和市场化基础上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国家及各地已纷纷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和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有积极作用。各类政策优惠和支持,需着眼于实效,宜分行业出台针对性政策。加快实施中小企业纾困和救助措施,可考虑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同时,还需要保持以下原则:短期和具有针对性的普惠、以企业自救为基础、坚持市场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