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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所有化工企业复工新标准来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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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所有化工企业复工新标准来了!二
辽宁省
2月23日,辽宁省司法厅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减免有关费用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开工复工。明确规定,公证机构对于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申办以下公证事项的,按照收费标准给予20%以上的减免。
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保障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不低于20%的受理费和处理费。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尽可能缩短审理期限,减少企业损失。
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个人,减收不低于20%的受理费。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结合案件进行的不同阶段,在已减免仲裁受理费的基础上再减免10%以上收费。
吉林省
吉林省抓早、抓准、抓严、抓实,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吉林省政府出台一系列举措,为省内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了有利条件。2月12日,吉林省建立了全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调度机制。各地各部门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解决问题,全力推动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截至2月19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2009户,复工率达68.3%。其中,长春市已达75.7%。在吉林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一汽集团、长客股份、皓月集团等企业,已按要求复工。全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复工928户,复工率达34.8%。全省国有企业成为复工复产的领头羊,复工359户,复工率67.6%,复产率82.7%。
其中,省属国有企业100%复工。企业复工复产,能源和物资供应是动力和保障。吉林省涉及能源供应、交通物流、供水供电等要素保障类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运行不中断,涉及饮用水、粮食等市场供应类企业保持平稳运行。目前,全省能源企业复工率达88.8%,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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