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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0年度基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

阅读量:3631562 2019-10-21




兴隆乡广大群众:
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2019年10月8日开始缴费,2019年12月10日结束,请广大群众及时缴纳,逾期不补缴。
缴费标准:250元/人。缴费方式:一、请持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自行到兴隆农商银行(信用社)现场缴费开票。二、下载甘肃农信掌上银行或关注甘肃农信银行微信公众号,网上进行缴费,保留缴费记录截图以备打印发票,网上银行缴费成功后,可自愿随时到靖远县农商银行(信用社)各支行营业网点索取打印缴费票据。
三、凡2019年度未在兴隆乡缴费的居民请先到兴隆乡政务大厅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人员在医保专网平台录入信息后(3个工作日)再进行缴费。四、当年新生儿应在出生三个月内上户,拿户口本在兴隆乡政务大厅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参保并缴纳保费。缴费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2月10日,每天信用社上班期间。享受待遇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参保对象:(1)兴隆乡户籍且尚未在其他地方参加2020年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2)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其他人员。                                   兴隆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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