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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晚市中区瑞嘉容园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聚众事件,最后特警出动才平息事端。
起因:瑞嘉容园开发商于9月15的一则通知就是对地下停车位进行严格管理:无购买车位及租赁协议的车辆禁止进入地下车库。显然不少业主没把这个通知放在眼里,矛盾终于在10月16日晚爆发,因为是第一天执行该规定,晚上不多会就造成门口车辆拥堵以至于车辆影响了建华路的交通,人员与车辆越聚越多。
自然当天晚上为了平息事态,业主车辆顺利进入地库。
但是17日也就是第二天晚上,保安开始对进入地库车辆重新进行管制,民警也来到现场维持秩序,最终还是事态失控。
现场是什么情况?
我们听到风声就赶到了现场,大概是晚上6点多,保安在门口引导车辆进出,民警在门东旁站着,当时进出地库车辆是井然有序的:无购买车位及无租赁协议的车辆不能进出的。
不多会就有几辆车堵在了地库门口,然后就发生了争吵。其中有一个女业主直呼民警:开发商给你多少钱你给开发商站岗?
民警:我是衡山路派出所,我叫××,你认为我收了开发商钱,你可以去纪委实名举报我。
由于我们在现场,所以这一幕清清楚楚,因此我们认为业主此行为明显是在向公安挑衅,我们认为派出所出警也仅是怕昨晚的事态重演,影响交通及公共秩序而已,我们认为并无不妥。
业主的核心诉求是什么?据我们了解:
①对开发商只出租20个车位不满
②对购买车位还缴纳20元管理费不满
③地下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售卖
④对物业服务不满
17日晚上该事件视频在韭菜群、各小区业主群疯传,可以说市中区群众几乎都已知晓。但是据我们观察群众大部分对瑞嘉榕园部分业主这种和开发商争夺车位这件事是不支持的,舆论更是一边倒的支持公安采取强硬手段维持社会秩序的。
我们是一向支持业主去战斗,去斗争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
瑞嘉部分业主的诉求是否合理?争议颇大,其中部分诉求我们是不支持的,为什么?
根据2017年8月31日的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第九条表述:
①新出让土地应提供不低于10%的车位用于租赁
②鼓励开发企业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经营车位
那么瑞嘉开发商只拿出20个车位是否合理?该文件也仅是表述2017年8月31日后新出让的土地10%车位租赁比例的限制,而瑞嘉是08年拿地的老项目了。
该文件首次在枣庄提出了:鼓励开发商以租代售经营车位。
但要记住这仅是意见,对开发企业并无约束
但是到了2019年10月18日挂牌出售的ZZ2019-5号地的规划要求看:
①新出让土地应提供不低于10%的车位用于租赁
②鼓励开发企业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经营车位
依然出现了这两条对车位的规划意见,但是该规划建议变成了硬性约定:开发建设过程中不按该《意见书》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那么该楼盘必须按此要求执行了。
人防车位是否属于全体业主真是老生常谈了,群众疑虑也大。我们且看莱西市委对群众的回复;
①人防工程(人防车位)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
②人民防空工程(人防车位)不计入公共建筑空间
莱西市委的回复也是基于《人防法》规定所述。谁投资谁受益并不计入公共面积。
由于《人防法》规定人防工程名义上产权归属国家,现在因地下人防车位产权的归属问题争议颇大,好在自然资源部在这个月的8号对此问题进行的意见征求,相信不久就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了。
瑞嘉容园自上半年和西沙河小康楼业主的阳光之争,明冠枣庄城,但最终该争议还是解决了。
道南里、利君苑、瑞嘉容园等这些小区与开发商的车位争夺上一部分是掺杂着对物业服务的不满,这种不满在开发商卖车位的时候被点燃了。
据我们观察瑞嘉容园小区环境并不算差,甚至比鸣翠苑小区环境要好,物业费0.85元/平方收费也不算高,即便如此还是与宣称的三星级物业服务标准相差甚远。我们一直认为你既然标定三星级那么就得按三星级服务标准执行,物业费收的低不足以是降低服务标准的理由!
但我们也认为这种不满也不足以是可以免费占有车位的理由,但这种不满又如何发泄呢?
这也是目前枣庄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的症结所在!我有五种办法治业主,而业主竟无一办法制约物业。
如何制约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却是我们最该思考的问题了,或许成立业委会是业主维权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后的方式了,成立业委会在新城较为容易,但在市中区却颇为艰难,为何?
这其中街道、物业办在干些什么工作呢?矛盾应消灭在萌芽之中,最后民警和群众直接冲突,我们相关基层部门难道没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