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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处!沈阳“国保单位”居东北地区前列

阅读量:3672118 2019-10-22


  10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文物局了解到,10月16日,在国家确定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沈阳又有4处“省保单位”入选“国保单位”,分别是永安石桥、中共满洲省委旧址,北大营营房旧址,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至此,沈阳“国保单位”总数已达31处,排在东北地区前列。10月18日,“沈阳抗战联线”入围”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宣传推介活动”终评,标志着沈阳文物保护和利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沈阳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有着数量众多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内涵厚重,从而形成了极富特色的史前文化、清初文化、民国文化、抗战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等分布。
  据了解,沈阳市现在拥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不可移动文物15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4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1处。另外,经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沈阳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量达到60031件(套)。
  目前,沈阳以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主题综合体为切入点,再现民国文化风貌的张氏帅府红楼群、满铁奉天公所旧址等文物建筑。整合中国沈阳工业博物馆、工人村生活馆、1905文化创意园、红梅1939文创园等工业文化遗产,扩大沈阳工业文化品牌影响力。在打造抗战文化品牌的过程中,突出以14年抗战在沈阳打响第一枪为起点,审判日本战犯为终点,实施抗战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对全市53处抗战类博物馆、纪念馆、遗址、遗迹进行整体保护、开发与利用,再现历史原貌。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陈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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