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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委屈,含冤诉苦,看着都心疼!

阅读量:3692627 2019-10-23



    
有业主欠物业费整整10年!
这家物业每月亏损近2万元
11月1日正式撤出
业主还能淡定吗……
01
物业亏损预撤
近日,阜阳乐富强物业公司贴出通知:退出阜阳桂花苑小区物业管理。
乐富强物业公司称:桂花苑项目每月亏损达2万元左右,已无力继续再亏损运行,经慎重考虑,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撤出对桂花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在此之前,将一如既往为广大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图|桂花苑小区
同时,在11月1日后,对继续拖欠物业费用的业主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诉。







从物业公示的这份单子来看,有140余名业主拖欠费用,从十几元到上万元不等,合计427601元。
其中有多名业主欠费整整9年、10年。
据物业公司表示,业主总是找各种理由不缴纳物业费,现在公告已经贴出,马上就准备撤离了。
但网上也有业主表示,物业收支不明朗、不合理,各自持有不同意见。
02
他说收不齐
小区居民表示物业服务质量不行,物业公司表示物业费收不齐,只能最低标准,公司就这样还亏钱呢。其实,不少小区都存在拒缴、拖欠物业费的现象,而理由不外乎违建、服务质量、噪音、环境污染、邻里矛盾等。不过,这些真的是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吗?
哪些是物业该管的事?
据了解,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
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涉及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服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服务、公共环境卫生服务等。
对于居民反映较多的违建、噪音等,由于物业企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实施协商调解、上报备案等举措,主要还是依靠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解决。
而业主家里换灯泡,通下水道,保管钱财、车辆等更不在物业的管理范畴内,还需业主自行处理。
不满物业服务可否不交物业费?
据了解,业主因不满物业的服务而拒缴物业费,实际上是以违法的方式来“维权”。
有律师表示,这样做显然不对,业主发现物业服务存在问题,应向物业公司、业委会、相关部门反映,一味不缴,只会侵犯了按时缴费业主的权益。

长此以往还会影响物业的正常工作,致使共用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
如果确实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而造成损失,业主应注意收集证据,向执法部门求助,或请法院审理。
另一方面,遇到无故拒缴的情况,物业公司也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缴物业费。
恶意拖欠物业费将纳入征信系统!
业主和物业矛盾纠纷一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一些城市将构建以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县(市、区)物业管理联合调处中心、街道(乡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社区党建联席会议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体系。

同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诉讼案件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对经法院判决确认属业主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此外,对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街道(乡镇)责令其限期撤出;发生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及时处理。
物业服务质量将进行第三方评估!
为了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城市将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另外,一些城市还将成立市物业管理中心,完善物业管理三级政府、四级管理网络,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监管力量;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近年来,已有不少人因无正当理由拒交或拖欠物业费,且拒不执行司法或仲裁裁决而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大背景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业主和物业公司应当坐下来好好协商解决,如此才能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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