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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即日起南京公积金贷款审批缩短5天,附最新贷款政策

阅读量:3708258 2019-10-23



今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最新通知,10月起我市预售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缩短5天。

原文如下:
10月起,我市预售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凭备案后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原件即可办理审批,审批时间较之前可减少5天时间。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后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的等待时间,中心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银行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了买卖预告登记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只需凭备案后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可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查验借款人买卖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办理情况,审核通过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一览
备注:
1、名下有1套房贷款额度、利率不同。市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夫妻60万,利率上浮10%;省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夫妻100万,基准利率;
2、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不同。市公积金:公积金计算公式:总缴存额/总缴存比例*0.45*12*可贷年限(男60岁女55岁,连续缴存满5年可贷年限可在55及60基础上+贷5年);省公积金:省公积金只要正常缴纳,均可按最高额度申请。
一、贷款政策1、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上  3.25%;2、最高可贷额度仍然要按照公式计算,即:缴存额/缴存比例*0.45*12*可贷年限(男60岁、女55岁);3、名下住房面积调整为40㎡/人,以家庭为单位最多不得超过120㎡,例:夫妻名下有一套90㎡住房,没有孩子,则再购房时不得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二、哪六种情况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屋装修;
2、购买商品或车位;
3、在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购房;
4、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
5、职工(配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
6、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三、住房公积金缴满多长时间才能贷款?
申请贷款之日前,借款人需连续缴满6个月,其单位和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四、哪些情形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不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2、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位/库、别墅及其他非普通住宅,购买房屋部分产权,购买的房屋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
3、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家庭已有住房面积超过120平方,或人均面积超过40平方;
4、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能用几次?
最多只能用2次,如果夫妻婚前各用过一次,或其中一方用过2次,则结婚后该家庭都不能再用公积金。
六、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异地可以贷款吗?
南京缴纳公积金,异地购房且购房地开通异地贷款业务,可凭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至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以转入南京吗?
可以,职工在南京正常缴存半年后,可将原工作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缴存账户,具体可登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办理。
八、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依照当前缴存基数,留存够13个月余额,即可进行逐月还取公积金账户贷款月供,无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可逐月还取商业贷款账户月供。
九、外地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在南京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京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即外地缴纳的公积金不可以在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
十、外地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以办理南京贷款购房的逐月还贷?
需咨询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为:区号+12329(江苏省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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