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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指引

阅读量:3711954 2019-10-23



各园区、办事处及所属村居、社区,广大高新区参保人: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自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为保障高新区参保居民正常缴费,现将申报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微信缴费:扫描图中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登录后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注:微信号必须开通微信支付且实名认证,否则支付会失败)
              
1、登录后点击“居民医疗”或“居民养老”。点击“增加人
员”,添加缴费人(增加人员无人数限制,一人注册后可给多人缴纳),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可以录入多个缴费人,人员管理可以选择和删除人员。选择要缴费的人员,核对好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后进行缴款选择“缴费档次”和“微信支付”,点击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确认缴费。
2、“社保费补缴”:补缴以前年度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请先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通过“社保费补缴”模块缴费。
二、银行网点缴费:缴费人可就近选择建设银行及其村居“裕农通”网点、张店农村商业银行及其村居“农金通”网点办理社保费缴费。
三、手机银行APP缴费:
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
四、由村集体统一代缴养老、医疗保险的居民,由各村采取委托代收虚拟户申报缴纳的方式进行缴纳。
友情提示:
新生儿缴纳医疗保险费需在出生六个月内,携带户口本先到社保部门登记后,方可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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