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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1岁小女孩被杀:熊孩子和杀人犯之间,只隔了一个家长,都要付出代价!

阅读量:3833211 2019-10-27


作者:陈大头
来源:陈大头(ID:chan523777)
知乎曾经有个帖子:摧毁一个熊孩子有多困难? 一个身高1米4、体重120多斤的四年级的熊孩子猛推孕妇……,
当被问及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时候,这个熊孩子还悠闲地吃着零食,不以为意地说:“我看电视上孕妇摔了会流产,我就想看看推倒她会不会也流产。”
 
为什么熊孩子这么肆意妄为?
帖子中有一个细节:他还是个孩子! 对,正是父母的溺爱让熊孩子肆无忌惮,最后,熊孩子和杀人犯就只有一线之隔。
而家长都是帮凶!

在大连,一个13岁的未成年人把11岁的女孩杀害了,女孩身中7刀,被抛尸在离家不到百米的绿化带中......。  被发现时,女孩的身上好多处刀伤,后脑、颈部、胸前都有伤口,很难想象一个11岁的孩子在临死前遭受到什么折磨和痛苦。
 10月20日,王某淇在上完美术课后回家的途中失踪,而平时都是父母接送孩子上下课的,但是这次疏忽没有接孩子回家,谁能想到光天化日,一个11岁的女孩就被害了,而且遗体在距离家只有百米的地方被发现……。 
 当警察顺着血迹找到居民楼一户人家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满不在乎,而他的母亲正在用水洗家中地板。
作案理由疑似强奸未遂,之后杀人,不满14岁的蔡某为何如此凶残?

据相关媒体和周围邻居反映,这个看似长着娃娃脸的13岁男孩蔡某某其实是这个恶魔,最近一两年,蔡某某一直都在附近不断地骚扰各种女性,寻找猎物,淇淇不幸成了受害者。 

早在今年八月份,一位年轻女士曾三次遭到蔡某某的骚扰。拍肩膀、尾随,甚至言语骚扰......。
蔡某某不仅长期骚扰各种女性,在楼道强行搂抱女性,还强搂强抱女同学,掀女童裙子,或在楼下伪装自己是送快递的,一直按门铃,让女性下楼。

在事件发生以后,也有大连当地的网友留言:

仔细回想蔡某某种种举动,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一个13岁的孩子,长到1米75,140多斤,要是失控起来,一般人谁能制服?
蔡某某就像一头恶狼,到处寻找目标,只等待时机就出手,而琪琪,不幸成为他的猎物。
蔡某某不仅极其残忍,而且心理素质极高。
 
从几个细节上就可以看出来。
 
1、杀死11岁琪琪之后,蔡某某曾跟母亲一起到废品站卖垃圾,行为极其镇定。
 
2、在女孩家人四处寻找的时候,蔡某曾两次主动地问:你们找到XX了没有?
 
当女孩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蔡某某就站在人群中间,装作很惊讶的样子:“哎哟,这女孩真死了啊?”
 
3、当警方怀疑他的时候,他在班级群发了几十条信息,撇清嫌疑:
“我害怕啊,怀疑我了。我一个小孩怀疑我。”“我把我擦过血的纸扔那块了,我的血不会弄到她身上了吧。”“法医鉴定我俩血在一起,我手不应该那么贱的。”

4、他被警察带走时,淡定地在地上系鞋带的动作。因为他知道自己未满14周岁,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不慌张,不惊恐,还会反侦察,还炫耀自己杀害女孩的整个过程,特别强调自己虚岁14岁!
 
这还是人吗?
 
不,这根本不是14岁的孩子,而是一个恶魔!

这真的是人渣畜生呀,真的拿蔡某某没有办法了吗?
事实上,现在的法律可能真拿这些未成年人渣没有办法。 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这个14周岁的标准是几十年前的规定。 但今天那些不满14周岁儿童,从体力、智力方面甚至不比成年人差。
2007年12月,四川大竹13岁男孩将自己母亲杀害;2018年12月2日,湖南益阳沅江市12岁小学生吴某康将母亲杀害;2018年12月31日,湖南衡南县不满14岁的罗某将父母后杀害。  年龄,不止是成了他的免死金牌,还是他为所欲为的保护伞。

湖南益阳沅江市12岁小学生吴某康将母亲杀害后,还满不在乎的对着警察说,“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3天后,吴某康被自己的爷爷领回了家,就这样被无罪释放了,还要去继续上学。 很多人觉得他们只是孩子,不懂法? 其实,他们懂得很!
正因为懂,才有恃无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岁免于刑事处罚。对此,各国对此规定不一,印度是七岁,西班牙等国是九岁,日韩等国规定为十四岁。  这些未成人的人渣被免于刑事处罚之后,真的能变好吗?

2004年7月,黑龙江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奸了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但赵力宝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并很快被释放。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 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宋惠丽连捅了19刀杀死……,最终因为未成年,只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对这些未成年人渣的仁慈,就是对无辜人群最大的恶!

有时候,一些未成年人渣的恶比成年人更可怕,更加没有底线,没有约束。

还记得曾经轰动全国的重庆摔婴女孩吗?
一个10岁的小女孩把一岁半的男婴在电梯内毒打,最后从25楼抛下,致使男婴身受重伤,大半条命。
事发以后,女孩父亲甚至无厘头的说,伤害男婴只是女儿表达感情的方式,她希望男婴对她笑,对她友好。
出了这种事,不想着承担责任,不承认作为父母有责任,反而为自己的孩子开脱,从来不想想自己的原因,要知道,子不教父之过呀。
不满14岁的蔡某某在杀死11岁女孩之后,他的父母和舅舅表现的也很令人震惊! 据邻居讲述,蔡某某的母亲做海鲜贩卖工作,父亲在一家烧烤摊上给人烧烤东西,夜晚摆摊白天休息,如果网友推测的没错,儿子杀人的那个下午,父亲正在隔壁屋里睡觉。
受害者琪琪的妈妈悲愤地控诉:“我无法接受女儿的惨死!更想不通这个孩子的父母是怎么教育孩子的?那天是周日,他父母都在家,他儿子是怎样作的案,怎样抛的尸?”
“他是怎样做到几个小时的施暴?抛尸路上血迹斑斑,他父母难道会没有反应?”事发之后,蔡某某的母亲擦干地上血迹,还带着儿子蔡某某一起去卖废品。

事发至今,蔡某父母一直没有露面,没有联系过被害家庭,一声道歉也没有。

甚至蔡某某的舅舅发声,认为网友过火,太扯淡,自己的孩子是好孩子?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蔡某某浸提能杀人,成长为一个反社会思维的变态,父母难道没责任吗?
都是为人父母,自己的孩子杀了其他孩子却连个态度都没有,如此放纵自己的孩子去伤害别人家的孩子,之后还淡定的清理现场,对别人家的孩子没有半点怜悯?
这不是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帮凶,是害了自己的孩子!
如果从蔡某某第一骚扰女性开始,就严加管教,还会出这样的大错吗?
该谴责的不止是蔡某某,还有作为帮凶的蔡某某父母!

子不教,父之过。
如果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没有承担起好的教育责任,那最终都是害了孩子,每一个犯下大错的未成年人背后,都站着不负责任的父母。
东野圭吾的名作《彷徨之刃》中说到: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
成年人之所以是成人,是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而在自己的孩子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是非观念的时候,需要告诉他们,人生的界限在哪里,不要踩过界!
孩子生下来就得养,犯错了就得管,关爱太少,如果溺爱孩子,放任自流,最终就会酿成大祸。
毕竟,熊孩子和杀人犯之间,只隔了一个家长。
人民日报在微评中指出,“加害同是未成年人,让人愕然而沉重”,“血的教育再次冲撞人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正在审议中”。希望这能够成为一个窗口,对这样的恶性罪犯提出解决方案,堵上这些漏洞,让一些未成年人渣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杀害另一个未成年人,只是收容教育恐怕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未成年人犯罪父母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和责罚?
父母作为监护人难道就没有罪吗? 

法学博士白俊华曾说过:“如果教育能改好,那是最好;如果教育不好,惩罚也是必要的。让违法者知道做违法的事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本身就是教育。”
 
是的,让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父母付出代价,这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
我们不想在每一个逝去的受害者面前重复说: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这个代价太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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