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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1岁女孩被杀,未成年人应该保护,但丧尽天良的除外!

阅读量:3833231 2019-10-27



10月20日晚,大连发生的一个惨案让无数人心碎。
10月24日21点17分,@大连公安发布警情通报: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有网友在微博反映,10月2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1岁女孩被一名14岁男孩杀害,女孩身中7刀。当时男孩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女孩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绝,便将女孩杀害并抛尸。
 

△遇害女孩
面对记者,被害女孩的父亲愤恨的说道:“那个男孩把我10岁的女儿骗到他家中,试图性侵并最终多刀杀死了她,还把她的尸体扔到绿化带中。可是就因为那孩子还差两个多月才到14周岁,这种种罪行就只能‘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本人也实在无法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理应保护未成年人,但事实上我看到的是这个法并未保护好那个可怜的十岁女孩,反而保护了那个丧尽天良的13岁人渣。

案发之后,上面视频在朋友圈中流传。据称此男就是本案凶手(未经证实)。面对镜头仍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似乎并未对其不当行为有丝毫的忏悔,反而象是在嘲笑这个社会: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给我撑腰,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受害对象大都是更小的未成年人,是更需要保护的人。《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只体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而忽视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惩治与威慑。否则,对那些丧尽天良的小人渣来说,这不是对他们的宽容,而是对他们的纵容。
女孩身中7刀,被暴打至惨不忍睹,而这个14岁的凶手在事后,态度极其冷漠,甚至还在同学群里炫耀自己的暴行。

被害人
被害者的舅舅表示,女孩遇害的下午她是要去上美术班,并且开水果摊的母亲每天都会去接她回家,但是由于那天手机被女儿调成了静音,错过了时间,便一直等不到孩子回来,随后报警。但是等来的不是女孩的归来,而是被害的消息。
这个年仅14岁的恶魔也被爆出曾经多次跟踪女性进楼道,被发现后还谎称自己是要借厕所。


在学校的时候男孩也对女同学动手动脚,强行搂抱。

从他一系列的行为来看,他根本不像是个还未满14周岁的孩子,而是一个对女性充满幻想的人。
必须承认的是,能够犯罪的少年犯,其心智和身体的早熟,已经胜过常人。他们的犯罪手法,不比某些成年人犯罪低端,甚至更加心狠手辣,残忍程度有过之而不及。


被害人母亲朋友圈
而在这件事中,犯罪者的父母仿佛跟消失一般,对于自己儿子的犯罪行为没有制止,甚至还伙同一起清理犯罪现场。

近年来校园暴力欺凌事件不断发生,施暴者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这绝非是孩子之间的嬉戏打闹,而是无法容忍之罪行。

2012年广州清远县某学校宿舍内四名女学生对一名新来的插班生。进行殴打不断扇他耳光扯她头发将他踹倒在地。进行围殴周围的学生都在旁欣赏取笑受害者。施暴者还把打人经过用手机录下来发上网络。

2013年昆明市女大学生徐婷婷被11名男生虐待。男生们将她抱起扔入河中欣赏着它在水里挣扎。他爬上岸又被男生们扔下男生还朝他扔石头向他吐口水。将他从河里拽上来拽到地下扯她的头发对他拳打脚踢。在旁取笑他。一名男生还用手机将打人的过程录制下来,发上网络。

2015年一名叫苏丹的女大学生在和五名同学玩耍时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怀疑是一名叫孙某的女学生偷的。便伙同五个同学将孙某强行带到一个宾馆房间里扒光她的衣服扯她的头发朝他身上泼尿。逼他吃自己的粪便。还对她拳打脚踢任意戏弄。并将过程录成视频发上网络,苏丹还在网络上说谁偷我的东西?就是这个下场。因为苏丹的网名叫你丹阿姐。于是该事件被称之为你丹阿姐事件

2013年浙江一名小学男生被四个同学囚禁在一个黑屋子里。四名学生对小男孩拳打脚踢还用烧红的烟头烫他。将烟头塞进他的衣服里。用绳子绑住他的手脚。将他囚禁了两天不断虐待他逼他求饶。还大声取笑他将虐待的经过录制成视频发上网络。

2011年某学校内一名叫做小静的女学生因为得罪了班长,被班长叫到宿舍内班长叫四名学生对他进行围殴。将他打趴在地拳打脚踢打的遍体鳞伤鼻青脸肿。昏倒在地。之后班长还用打火机烧他的脚趾头导致受害者残疾被送入医院。

2013年吉林省某学校一名叫付某的男大学生被八个同学抓到,男厕所里被八名同学围殴。其中一名学生还拿出一把钢刀朝他头部刺去。付某用手抓住刀刃施暴者挥动刀刃。导致付某的手部多条筋脉被挑断。两根手骨被折断。施暴者还把他大拇指上的肉给割掉导致受害者残疾被送入医院。

2011年北京某学校里一名男生被多名同学抓到厕所。学生们逼迫该男孩吃下厕所里的粪便。该男孩犹豫了一下便遭到他们的毒打。最终该男孩痛苦地拿起厕所里的一块粪便吃了下去。周围的学生都取笑他。羞辱他还将过程用手机录了下来发上网。

2013年江西永新县九名女大学生将一名女生抓到一块小空地上。九名女生轮流殴打该女生不断的踹他扯她的头发。扇他耳光长达两小时。并且逼他下跪求饶。将他踹倒在地用拽起来再踹倒在地。反复数十次。还将过程录成视频发到网络上。

这起校园暴力事件的受害者被活活的折磨致死,2017年一名叫张超凡的15岁学生因为在学校不断的被同学欺负殴打于是辍学了。之后在一个网吧打工后在网吧里头遇见之前欺负她的六名学校。六名学生在网吧门口手拿木棍对他进行围殴。周围的路人都装没看见。后来六名学生将张超凡抓到附近的丛林里继续对她进行殴打。一小时后张超凡被六名学生活活殴打致死。尸体上没有一块好肉全是伤痕。浑身骨骼80%断裂。
面对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愈演愈烈的未成年人犯罪,立法机构不可以再装聋作哑,你们没有能力遏制伤害,就不要空谈什么保护。
对此,有人提出几点建议:
1、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罪加一等;
2、未成年人伤害成年人从轻处罚,但杀人罪不得免于刑责;
3、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同罪;
4、不便承担刑责的未成年罪犯问责父母。
本人完全赞同!
国外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什么下场呢?
1993年2月12日,英国利物浦,下面这两名10岁的英国小屁孩,平常就调皮捣蛋,俩人相约着逃课逛商场。他们和同龄人孩子喜欢逛玩具店不一样,而是在快餐店里,把座椅都挨个印上自己的脚印。两个孩子被服务员赶出去后,又跑去其它的商店,偷商家的颜料、玩具和零食。

两个罪犯
随后他们在商场拐骗了2岁的小詹姆斯后找了一个更偏僻的地方,不满足于对其的拳脚相加,便开始了更让人神共愤的折磨:他们把偷来的颜料泼进小詹姆斯的眼睛,扒掉他的衣服进行性侵,把电池塞进他的嘴里朝他扔石头,最后用一条铁条砸碎了他的颅骨。

受害者詹姆
虐待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小詹姆斯被折磨致死后,两个10岁的孩子为了摆脱嫌疑,将小詹姆斯的尸体放在铁轨上,用石板盖住流血的头部,希望火车碾过,以制造事故假象。
后小詹姆斯的身体被火车轧成了两半,两天后,尸体才被人发现。

詹姆的母亲
在重事实的英国法律面前,铁证如山,虽然两个孩子在法庭上一言不发,但依旧无法逃脱罪行,他们成为了英国现代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
法官原本判处两个孩子10年徒刑,但是超过30万人认为判决过轻,联名请愿,最后法官改判为15年。
事后,欧洲人权委员会认为未成年人应当给予保护,加上一些人权组织的求情、以及两个孩子在狱中的表现良好,两个儿童杀手在狱中服刑了8年才出狱。
8年的时间,已经让当初的两个孩子相貌大变,但那颗坏透的心却没有变。其中一名出狱后,曾多次藏毒、斗殴入狱,警察甚至在他电脑里发现了大量儿童色情的文件。
还有日本一宗著名的刑事案件,因为,福田孝行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未成年人。
1999年,时年18岁的福田孝行乔装成水管修理工,敲开了山口县光市一个普通家庭的大门
屋子里只有23岁的本村弥生,和她未满一岁的孩子。
她给这名所谓的“修理工”开了门,但她没想到的站在面前的却是一名恶魔。
福田进门后随即企图强奸,在遭到激烈反抗后,福田将本村弥生掐死,并用准备好的胶带捆绑住手脚,然后对尸体进行性侵。
更令人发指的是,在他实施这一暴行的时候,不满一岁的婴儿夕夏一直在妈妈旁边哭泣不休。兽性大发的福田怕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将哭闹不止的夕夏抱起,在地上狠狠摔了几次之后,用绳索将这个才11个月大的女婴活活勒死!
日本的未成年是20岁以下,所以按照规定凶手还是未成年人,案件一审的最终结果是无期徒刑。
这个无期徒刑在少年保护法下,不可能是真正的无期徒刑,表现良好,七八年后就能出狱。
而且,在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审时,本村洋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阻止。理由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被告福田的心理和情绪。
面对这样的结果,本村洋丝毫不能接受!他决定对抗日本的司法体系。
这似乎是一场注定打不赢的战争,他孤军奋战,在绝望之中为自己的妻女寻求正义。
2002年、2006年,他接连两次上诉,但都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尽管法官宣读的判决主文,用词极为严厉:
“自私自利、卑劣至极、冷酷残虐、践踏生命、尊严的残忍至极的罪行。”
可是,最终判决依旧笼罩在日本少年法的保护之下,难以突破日本的司法习惯,只得维持一审判罚。
3千多个绝望的日夜中,只要凶手没得到应有的惩罚,对本村洋来说,每一天都是煎熬。
但这些绝望的日夜并没有白费,他的行为震动了整个社会,日本著名记者门田隆将,将这段事情写成了一本书——《与绝望抗争——寻求正义的3300个日夜》

这是一部轰动整个日本的纪实文学,书中的很多句子振聋发聩——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权”被误解为犯罪者权利的风潮蔓延开来,加害者于是单方面地受到了两重、三重的保护。反之,遭受到残忍暴行后丧命,或因事后残留的后遗症,而无法正常生活的被害者心声,却一直遭到忽视。在日本律师联合会,和支持这种风潮的大型报章媒体的催化之下,这种“伪人道主义”不断蔓延。于是,就在不知不觉间,世人普遍都认为,,该要对犯罪者表示“理解”,站在他们的立场思考,尊重他们的人权。到最后,这个社会竟出现了忽视安分守已人民的真正人权,而恶人却凭借着“人权”一词恣意横行的怪异现象。
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2008年,日本最高法院再度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
最终,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被告福田孝行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
虽然目前杀人凶手仍在关押之中,但木村洋为自己的妻女讨回了正义。
他最终改变了日本的司法体制,日本的《犯罪被害者保护法》得到了修改,他成立全国犯罪被害者协会,并得到了时任日本首相的接见。

最新消息:大连受害女孩家属不满警方不追究13岁凶手刑责,已请律师起诉来源:新京报
小琪的家属称,他们对目前大连警方通报中嫌犯被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感到不满,已经请了一名律师为他们提起诉讼。
10月20日,大连10岁女孩小琪(化名)被13岁男生蔡某某杀害一案,再有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今日(10月25日)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他们不满警方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决定,已请律师代理此案。

▲嫌疑人蔡某某的家门外,小琪的家属摆上了蜡烛与鲜花祭奠小琪。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今日(10月25日),新京报记者在蔡某某家看到,其家中无人,大门紧锁,小琪的家属在其家门外摆满了鲜花蜡烛,并悬挂小琪的遗照。小琪的家属聚集于此,对昨日的警方通报表示不满。周围聚集了小区的邻居,自发签名,表示对受害者家属的支持。

▲大连一11岁女孩遇害被抛尸绿化带 家属:身中7刀 嫌疑人是名初中生。新京报动新闻出品(ID:xjbdxw)
多名蔡某某的邻居告诉新京报记者,蔡家夫妇是外地人,白天在外面做生意,不经常与邻居交往。蔡某某的父亲有一个流动烧烤摊,其母做海鲜生意。
 
一名邻居称,案发当日,警察连夜挨家挨户走访调查。去蔡某某家调查完后,当即带走了他,还收拾了一些衣服一并带走。

▲大连女孩遇害案13岁嫌犯曾多次尾随女性:阿姨真好看。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evideo)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距蔡某某家不到20米远即是小琪被抛尸的灌木丛。
 
小琪的家属称,他们对目前大连警方通报中嫌犯被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感到不满,已经请了一名律师为他们提起诉讼。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项玲
综合自:新京报、精英阅读(scgc1213)、难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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