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沈河区高质量发展,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经济区)拟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聘从事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经济区)工作的派遣制专业人员。招聘岗位分为初级和中级专业岗位,其中中级专业岗位10人,初级专业岗位60人。1.中级专业岗位⑴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⑵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⑶毕业后满5年(含)以上均可报名,其中经济学类、财会金融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法律类、文秘类、外语类、工程建设类、设计规划类等专业毕业的,毕业后满3年(含)以上均可报名。⑷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的,录用时可优先考虑。2.初级专业岗位⑴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⑵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⑶毕业后满3年(含)以上均可报名,其中经济学类、财会金融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法律类、文秘类、外语类、工程建设类、设计规划类等专业毕业的,毕业后满2年(含)以上均可报名。3.待遇人员工资薪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通讯补贴。基础工资:全日制本科学历月基础工资37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月基础工资42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月基础工资4700元。同等学历情况下,中级专业岗位在此基础上工资增加300元。基础工资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龄工资、岗位绩效、通讯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报名时间10月28日——10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打原件、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经济区)招聘派遣制专业人员报名表》(可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到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报名。报名电话:22898825。
拟聘人选名单在沈河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只享受基础工资。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报人社部门备案后,解除劳动合同。